公司概览
公司品牌
峻新化工
联系人
公司高管
6
销售专家
8
技术专家
24
无角色
19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78
专利数排名
前 75%
专利总数
78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宋联科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新疆峻新、峻新化工、峻新
- 注册资本 8221.25万元
- 实缴资本 7700.00万元
- 英文名 Xinjiang JunXin Chemical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200~300
- 统一社信代码 916529265725382878
- 纳税人识别号 916529265725382878
- 组织机构代码 572538287
- 曾用名 新疆拜城峻新化工有限公司 拜城县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峻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652926050002305
- 登记机关 阿克苏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4-05-20
- 营业期限 2011-05-12~
- 注册地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重化工业园区.
- 国标行业 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 专业行业 农资/化工/环保->能源化工/材料->石油化工
- 公司简介 新疆峻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08月10日成立,公司位于,主要生产经营等产品,公司多年致力于产业,切实推进与各大企业、厂家的合资、合作,用产业化发展的思路服务于社会和广大用户。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张晓东 | 自然人股东 | 100.00万元 | 1.30% |
宋联科 | 自然人股东 | 4300.00万元 | 55.84% |
共青城恒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伙企业 | 400.00万元 | 5.19% |
宋宗徽 | 自然人股东 | 100.00万元 | 37.66% |
新疆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 | 0.00% |
拜城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 | - | 28.04% |
共青城恒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 | - | 3.74% |
共 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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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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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 王俊杰(总经理)、王俊杰(副董事长)、康忠喜(监事)、宋联科(董事长)、王红江(董事)、宋宗徽(副董事长)、于春山(董事)、张海山(董事)、王隆强(董事)、张松(监事会主席)、李潇(监事) | 宋联科(董事长)、王红江(董事)、宋宗徽(副董事长)、张海山(董事)、王隆强(董事)、张松(监事会主席)、李潇(监事)、王俊杰(副董事长)、王泽玺(董事)、张文(监事)、王俊杰(总经理) | 2024-05-20 |
经营范围变更 | 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024-05-20 |
主要人员变更 | 王俊杰(总经理)、王俊杰(副董事长)、康忠喜(监事)、宋联科(董事长)、王红江(董事)、宋宗徽(副董事长)、于春山(董事)、张海山(董事)、王隆强(董事)、张松(监事会主席)、李潇(监事) | 宋联科(董事长)、王红江(董事)、宋宗徽(副董事长)、张海山(董事)、王隆强(董事)、张松(监事会主席)、李潇(监事)、王俊杰(副董事长)、王泽玺(董事)、张文(监事)、王俊杰(总经理) | 2024-05-20 |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 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024-05-20 |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2023-11-17 |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2023-11-17 |
股东信息变更 | 宋联科(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共青城恒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张晓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 宋联科:(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张晓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宋宗徽:(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共青城恒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 2023-10-23 |
股东信息变更 | 宋联科(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宋宗徽(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 宋联科:(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共青城恒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张晓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 2023-09-08 |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2023-09-08 |
主要人员变更 | 陈兵(监事会主席)、王俊杰(董事兼总经理)、康忠喜(监事)、宋联科(董事长)、王红江(董事)、宋宗徽(副董事长)、于春山(董事)、张海山(董事)、王隆强(董事)、张松(监事)、李潇(监事) | 王俊杰(董事兼总经理)、康忠喜(监事)、宋联科(董事长)、王红江(董事)、宋宗徽(副董事长)、于春山(董事)、张海山(董事)、王隆强(董事)、张松(监事)、李潇(监事会主席) | 2023-09-08 |
其他事项备案 | 宋联科(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宋宗徽(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 宋联科(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共青城恒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张晓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 2023-09-08 |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2023-09-08 |
经营范围变更 | 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3-09-08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 刘艳(监事)、陈兵(监事会主席)、王俊杰(董事兼总经理)、康忠喜(监事)、宋联科(董事长)、钱根生(董事)、王红江(董事)、于春山(董事)、宋宗徽(副董事长)、张海山(董事)、满福阔(董事)、张祺(董事)、毛伟春(监事)、邬小敏(监事) | 陈兵(监事会主席)、王俊杰(董事兼总经理)、康忠喜(监事)、宋联科(董事长)、王红江(董事)、宋宗徽(副董事长)、于春山(董事)、张海山(董事)、王隆强(董事)、张松(监事)、李潇(监事) | 2023-08-15 |
注册资本变更(或外资中方认缴资本变更) | *****.****** | ****.****** | 2023-08-15 |
经营范围变更 | 新工艺炭黑生产、煤焦油、焦炉煤气加工、利用;向尾气余热综合利用发电投资。;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烯材料销售;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022-04-25 |
主要人员变更 | 钱根生(董事)、王红江(董事)、于春山(董事)、宋宗徽(副董事长)、张海山(董事)、刘艳(监事)、陈兵(监事)、王俊杰(董事)、康忠喜(监事)、宋联科(董事长兼总经理) | 刘艳(监事)、陈兵(监事会主席)、王俊杰(董事兼总经理)、康忠喜(监事)、宋联科(董事长)、钱根生(董事)、王红江(董事)、于春山(董事)、宋宗徽(副董事长)、张海山(董事)、满福阔(董事)、张祺(董事)、毛伟春(监事)、邬小敏(监事) | 2021-10-20 |
注册资本变更 | - | - | 2021-10-20 |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 钱根生(董事)、王红江(董事)、于春山(董事)、宋宗徽(副董事长)、张海山(董事)、刘艳(监事)、陈兵(监事)、王俊杰(董事)、康忠喜(监事)、宋联科(董事长兼总经理) | 刘艳(监事)、陈兵(监事会主席)、王俊杰(董事兼总经理)、康忠喜(监事)、宋联科(董事长)、钱根生(董事)、王红江(董事)、于春山(董事)、宋宗徽(副董事长)、张海山(董事)、满福阔(董事)、张祺(董事)、毛伟春(监事)、邬小敏(监事) | 2021-10-20 |
经营范围变更 | 新工艺炭黑生产、煤焦油、焦炉煤气加工、利用;向尾气余热综合利用发电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新工艺炭黑生产、煤焦油、焦炉煤气加工、利用;向尾气余热综合利用发电投资。;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烯材料销售;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1-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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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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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伟忠 | - | - | - | - | - | 70 |
09978816989 | - | - | - | 0997-****989 | - | 72 |
李潇 | 监事 | - | - | - | - | 79 |
联系人共 54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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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
满福阔 | 董事 | - |
于春山 | 董事 | - |
宋小强 | 财务负责人,null | - |
王俊杰 | 董事,总经理 | - |
张祺 | 董事 | - |
宋联科 | 董事长,总经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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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舆情
数字化赋能筑牢安全生产底线
原标题:数字化赋能筑牢安全生产底线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吴铎思 通讯员 陆雪婷 在新疆峻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屏幕上的鑫安云智慧双重预防机制管理平台对安全生产风险、设备设施等进行实时监管。“通过建设使用智慧双重预防机制管理平台,公司出现的安全隐患能够实时更新、实时监管。”新疆峻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总监李鸿方说,“以往我们要去现场复核隐患治理结果,
新疆峻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平阳鑫安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3-01-04 10:06:00新疆炭黑企业前三季度营收7亿
近日,据央广网报道,在疫情当下,新疆峻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其原材料运输及炭黑销售运输均保持通畅,发货量高,有望达成全年经营目标。据统计,公司在1~9份共生产炭黑6.8万吨,销售炭黑6.6万吨,实现销售收入7个亿,同比增长20%。新疆峻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煤焦油和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炭黑、石墨黑等精细化工生产的民营企业,公司方面欲打造中国最大的特种炭材料生产基
新疆峻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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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机监控
类型 | 标题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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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拓展 | 新疆炭黑企业前三季度营收7亿 | 2022-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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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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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峻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 - | (2021)黔01民辖终224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上诉人 | 2021-12-16 |
新疆峻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青能安装维修工程有限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修理合同纠纷 | (2021)新2926民初975号 | 本案按新疆峻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原告 | 2021-11-01 |
新疆峻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力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浙0604民初4733号 | 准许原告新疆峻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负担 | 原告 | 2020-08-03 |
新疆峻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省久泰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川1421民初3053号 | 准许原告新疆峻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计收2546元,由原告新疆峻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原告 | 2020-07-29 |
拜城县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杭州赞禾化工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 (2016)新2926执173号 | 终结拜城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拜民初字第791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对申请执行人尚未实现的上述债权,应由被执行人继续清偿,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日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者其他条件成就的,申请执行人可持原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及本裁定,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重新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 2017-03-08 |
拜城县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好友轮胎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执行裁定书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 (2016)新2926执901号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 2017-03-08 |
拜城县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东莞市路盛橡胶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新2926民初1752号 | 被告东莞市路盛橡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拜城县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货款2429180.77元【本金2017592元,利息411588.77(2017592×6‰×34个月)】。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案件受理费27896元,减半收取13948元由原告拜城县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99.14元,被告东莞市路盛橡胶有限公司承担12848.8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七份,上诉于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 | 2017-02-20 |
东莞市中炭化工有限公司与拜城县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 | (2015)阿中民二终字第661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20270.68元,由上诉人东莞市中炭化工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 2016-03-23 |
宋宗徽、宋联科与新疆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拜城县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损害股东利益纠纷一审裁定书 | - | (2014)阿中民二初字第94-2号 | 准许原告宋宗徽、宋联科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12750元,减半收取56375元,由原告宋联科、宋宗徽承担 | - | 2015-11-18 |
宋宗微、宋联科与新疆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拜城县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 | (2014)阿中民二初字第79-1号 | 准许原告宋宗徽、宋联科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38220.72元,减半收取为69110.36元,由原告宋宗徽、宋联科负担 | - | 2015-11-18 |
重庆斯托塞克塑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拜城县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4)涪法民初字第05660号 | 被告拜城县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原告重庆斯托赛克塑业有限责任公司货款604525元,并赔偿原告重庆斯托赛克塑业有限责任公司自2014年9月22日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以上款项,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全部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800元,减半收取4900元,由被告拜城县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且应在递交上诉状后七日内,到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逾期不交或未按规定办理缓交手续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 - | 2015-04-21 |
宋联科、宋宗徽与拜城县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解散纠纷管辖权异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 - | (2014)阿中民立终字第50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 2014-12-29 |
新疆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宋联科、宋宗徽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管辖权异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 - | (2014)新立终字第00122号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 2014-12-26 |
拜城中碳公司与新疆中碳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 | (2014)巴民二初字第68号 | 一、被告新疆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拜城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7386132.04元、违约金44195.38元,合计7430327.42元。 二、被告新疆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9月26日后五日内向原告拜城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8713440元。被告新疆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1月3日后五日内向原告拜城县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9048410元。被告新疆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1月26日后五日内向原告拜城县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3171640元。 三、驳回原告拜城县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2498.42元,由原告拜城县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50809.42元,被告新疆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6168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高级人民法院 | - | 2014-12-24 |
拜城县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东莞市鑫五阳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 - | (2014)拜民立初字第1号 | 驳回申请人东莞市鑫五阳化工有限公司对本案的管辖权异议。 申请费100元,由申请人东莞市鑫五阳化工有限公司承担。 如果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 | 2014-11-21 |
拜城县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吉木萨尔县华源煤焦化工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2013)拜民初字第757号 | 一、被告吉木萨尔县华源煤焦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拜城县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货款783139元; 二、被告吉木萨尔县华源煤焦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拜城县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约金78313.9元; 上述一、二项合计,由被告吉木萨尔县华源煤焦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拜城县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861452.9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从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案件受理费13435.33元,减半收取6718元,由原告拜城县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711.7元,由被告吉木萨尔县华源煤焦化工有限公司承担6006.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八份,上诉于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费(上诉费由本院根据上诉状确定)。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诉权,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 | 2014-11-19 |
宋宗微、宋联科与新疆中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拜城中碳有限责任公司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 | (2014)阿中民二初字第79号 | 本案中止诉讼 | - | 2014-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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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 编号 | 发证日期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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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 21ENMS10003R0M | 2021-05-14 | 2024-05-13 |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02821S10269R0M | 2021-05-14 | 2024-05-13 |
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1211150770 | 2021-04-15 | 2024-04-14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 1210050770 | 2021-04-15 | 2024-04-14 |
高新技术企业 | GR202065000013 | 2020-10-19 | 2023-10-19 |
排污许可证 | 916529265725382878001V | 2020-08-08 | 2023-08-07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36619EZ0016R0M | 2019-04-04 | 2022-04-03 |
高新技术企业 | GR201765000002 | 2017-08-28 | 2020-08-28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 11412Q22460R0M | 2012-12-25 | 2015-12-24 |
共 9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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