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客宝
  • 发现潜客
  • 转化客户
  • 商机监控
  • 数据看板
免费注册
领积分

合肥市兴泰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官网
  • 法人: 段宁戎
  • 注册资本: 54970.99万元
  •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2016-05-16
  • 办公地址: 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20层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4

销售专家

2

无角色

21

招投标

招标数量

10

招标金额

276,654,444

供应商

1

中标数量

1

中标金额

18,000,000

客户

1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段宁戎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5~10年
  • 简称 兴泰、合肥兴泰、兴泰担保资产管理
  • 注册资本 54970.99万元
  • 实缴资本 44970.99万元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20~3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40100MA2MW8CU9H
  • 纳税人识别号 91340100MA2MW8CU9H
  • 组织机构代码 MA2MW8CU9
  • 曾用名 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40100001615934
  • 登记机关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3-12-27
  • 营业期限 2016-05-16~
  •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118号振业大厦B座办公302室、办公402室
  • 国标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组织管理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
  • 专业行业 其他、金融->理财
  • 公司简介 介绍:&&&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位于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城A座20层,交通便利,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本单位将本着“以人为本、绩效理念、团队精神、追求卓越”的核心理念,继续为广大群众服务。前程似锦、任重道远,我们将始终秉承“诚信服务、尽善尽美”的服务理念,欢迎电话咨询63753886。&&&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主要提供:受托管理运营融资担保行业保障金;收购运营不良资产;金融市场产品投资;债券、证券市场产品投资;对帮扶对象企业进行投资、资产重组;资金运作;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咨询业务。()。等等产品与服务,产品质量均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要求,凭借良好的管理模式及强大的生产体系,使产品的品质及交期得到了很好的保证。&&&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目前在本领域有人才、资源、网络、规模、经验的优势和影响力,成为有高度竟争力和领先性的全新组织,企业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服务求发展的经营方针,欢迎你选购我们的产品与服务。&&&形象图:&&&客户案例:&&&基本概况:&&&经营模式:服务型,&&&注册资金:万&&&企业规模:550人&&&营业面积:311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股东 5000.00万元 9.10%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20000.00万元 36.38%
合肥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5000.00万元 9.10%
安徽省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20000.00万元 36.38%
合肥蜀山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1970.99万元 3.59%
合肥北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1000.00万元 1.82%
合肥滨湖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1000.00万元 1.82%
合肥滨湖源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1000.00万元 1.82%
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1000.00万元 1.82%
合肥市蜀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3.59%
合肥北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1.82%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主要人员变更 李亭亭、周骅、毕所昌、段宁戎、张宝彪、孙磊、张磊、赵建光 李亭亭、周骅、毕所昌、段宁戎、张宝彪、孙磊、项平、赵建光、彭辉 2023-12-27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20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36.3828%),合肥市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20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36.3828%),合肥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5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9.0957%),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5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9.0957%),合肥蜀山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1970.9945万元;出资比例:3.5855%),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1.8191%),合肥北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1.8191%),合肥滨湖源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1.8191%)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20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36.3828%),合肥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5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9.0957%),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5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9.0957%),合肥蜀山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1970.9945万元;出资比例:3.5855%),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1.8191%),合肥北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1.8191%),安徽省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20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36.3828%),合肥滨湖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1.8191%) 2023-12-27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李亭亭、周骅、毕所昌、段宁戎、张宝彪、孙磊、张磊、赵建光 李亭亭、周骅、毕所昌、段宁戎、张宝彪、孙磊、项平、赵建光、彭辉 2023-12-27
股东信息变更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20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36.3828%),合肥市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20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36.3828%),合肥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5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9.0957%),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5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9.0957%),合肥蜀山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1970.9945万元;出资比例:3.5855%),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1.8191%),合肥北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1.8191%),合肥滨湖源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1.8191%)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20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36.3828%),合肥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5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9.0957%),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5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9.0957%),合肥蜀山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1970.9945万元;出资比例:3.5855%),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1.8191%),合肥北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1.8191%),安徽省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20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36.3828%),合肥滨湖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1.8191%) 2023-12-27
负责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 周骅 段宁戎 2023-08-30
地址变更 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城A座20层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118号振业大厦B座办公302室、办公402室 2022-10-08
财务负责人 周骅 徐歆 2022-10-08
主要人员变更 周骅、彭辉、程儒林、陈锐、孙泉、葛立新、张磊、赵建光 李亭亭、周骅、毕所昌、段宁戎、张宝彪、孙磊、张磊、赵建光 2022-10-08
法定代表人变更 陈锐 周骅 2022-10-08
股东信息变更 合肥市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36.3828%;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6.3828%;合肥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0957%;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9.0957%;合肥市蜀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5855%;合肥滨湖源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8191%;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8191%;合肥北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8191%; 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9.0957%;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6.3828%;合肥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0957%;合肥市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36.3828%;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8191%;合肥滨湖源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8191%;合肥蜀山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5855%;合肥北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8191%; 2022-10-08
联络人员变更 王纳新 李亭亭 2022-10-08
名称变更 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 合肥市兴泰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03-30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受托管理运营融资担保保障;收购运营不良资产;金融市场产品投资;债券、证券市场产品投资;帮扶对象企业进行投资、资产重组;资金运作;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收购、受托营融资担保机构、地方商银行等融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以及其他法人主体不良或低效资产,并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管理不良产相关融产品或不良资产特殊目的运作主体合肥市政府性担保行业保障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破产管理、债务重组、管理咨询等关联性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取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03-30
经营范围变更 受托管理运营融资担保保障;收购运营不良资产;金融市场产品投资;债券、证券市场产品投资;帮扶对象企业进行投资、资产重组;资金运作;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收购、受托营融资担保机构、地方商银行等融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以及其他法人主体不良或低效资产,并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管理不良产相关融产品或不良资产特殊目的运作主体合肥市政府性担保行业保障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破产管理、债务重组、管理咨询等关联性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取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03-30
名称变更变更 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 合肥市兴泰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03-30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受托管理运营融资担保保障;收购运营不良资产;金融市场产品投资;债券、证券市场产品投资;帮扶对象企业进行投资、资产重组;资金运作;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收购、受托营融资担保机构、地方商银行等融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以及其他法人主体不良或低效资产,并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管理不良产相关融产品或不良资产特殊目的运作主体合肥市政府性担保行业保障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破产管理、债务重组、管理咨询等关联性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取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03-30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万士荣、程儒林、陈锐、孙泉、王立成、葛立新 周骅、彭辉、程儒林、陈锐、孙泉、葛立新、张磊、赵建光 2020-07-20
主要人员变更 万士荣、程儒林、陈锐、孙泉、王立成、葛立新 周骅、彭辉、程儒林、陈锐、孙泉、葛立新、张磊、赵建光 2020-07-20
投资人变更 合肥市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37.037%;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7.037%;合肥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2593%;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9.2593%;合肥北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8519%;合肥市蜀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8519%;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8519%;合肥市源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8519%; 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9.0957%;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6.3828%;合肥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0957%;合肥市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36.3828%;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8191%;合肥北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8191%;合肥滨湖源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8191%;合肥市蜀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5855%; 2020-07-20
股东信息变更 合肥市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37.037%;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7.037%;合肥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2593%;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9.2593%;合肥北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8519%;合肥市蜀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8519%;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8519%;合肥市源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8519%; 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9.0957%;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6.3828%;合肥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0957%;合肥市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36.3828%;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8191%;合肥北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8191%;合肥滨湖源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8191%;合肥市蜀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5855%; 2020-07-20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孙泉 董事 - - - - 79
项平 董事 - - - - 79
李亭亭 监事 - - - - 79

联系人共 27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孙泉 董事 -
陈锐 董事长 -
张磊 董事 -
程儒林 董事 -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合肥市兴泰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恒通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等2户6笔不良债权资产包转让项目交易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不良债权资产包转让项目 安徽-合肥 1.30 2024-07-04
合肥市兴泰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李后龙等9户9笔不良债权资产包转让项目项目交易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不良债权资产包转让项目 安徽-合肥 - 2024-07-04
合肥市兴泰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恒通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等2户6笔不良债权资产包转让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不良债权资产包转让项目 安徽-合肥 13044.02 2023-10-19
合肥市兴泰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李后龙等9户9笔不良债权资产包转让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不良债权资产包转让项目 安徽-合肥 751.62 2023-09-26
合肥市兴泰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恒通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等2户6笔不良债权资产包转让 招标公告 不良债权转让项目 不良债权资产包转让项目 安徽-合肥 13100.00 2023-09-15
合肥市兴泰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李后龙等9户9笔不良债权资产包转让项目补登公告 招标公告 不良债权资产包转让项目 安徽-合肥 - 2023-09-15
合肥市兴泰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李后龙等9户9笔不良债权资产包转让项目 招标公告 不良债权资产包转让项目 安徽-合肥 760.00 2023-09-01
合肥市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不良债权转让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不良债权转让项目 安徽-合肥 1800.00 2022-11-01
2021年员工体检服务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 员工体检服务 员工体检套餐 安徽-合肥 5.00 2021-10-18
兴泰保障金员工午餐承包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公告 - 安徽-合肥 - 2021-01-21
2020年员工体检服务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 员工体检服务 员工体检套餐 安徽-合肥 3.50 2020-10-20

上下游

供应商

排序 供应商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合肥市蜀山区大荣家政服务部 1 1 - 2021-01-21

客户

排序 客户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安徽省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1 1 1800.00 2022-11-01

新闻舆情

  • 兴泰资管与山西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23年3月10日,合肥市兴泰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资管”)与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产权交易中心”)在合肥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双方在特殊资产项目、资金、资源等全方位合作再上台阶。山西省交易集团副总经理、山西产权交易中心董事长张瑛一行到访兴泰资管,双方相关负责同志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前双方举行了会谈,一致认为特殊资

    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产权交易中心合肥市兴泰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03-16 20:41:55

商机监控

类型 标题 发布时间
战略合作 兴泰资管与山西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23-03-16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合肥市兴泰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安固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 (2021)皖0103财保738号 冻结被申请人安徽安固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罗正、王瑾名下银行存款5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申请人 2022-01-28
安徽省华皖通信有限公司、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1)皖01民终4407号 本案按上诉人安徽省华皖通信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被上诉人 2021-08-27
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与费健鹏、费春燕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21)皖0104民初7154号 本案按原告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1-07-30
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与颜浩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委托合同纠纷 (2021)皖0104民初5607号 本案按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1-07-30
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赵有连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21)皖0104执3896号 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2021)皖0104执3896号案件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21-07-30
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王振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21皖0104执3399号之一 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2021)皖0104执3399号案件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21-07-30
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与安徽省华皖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神州医院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0)皖0103民初3478号 一、被告安徽省华皖通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0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借款本金700万元为基数,按月2%标准计算,自2019年10月2日起计算至款清之日止); 二、被告安徽省华皖通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52000元; 三、被告安徽神州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神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欣、李伟、王贤萍对本判决第一、二项中被告安徽省华皖通信有限公司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4104元,由被告安徽省华皖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神州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神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欣、李伟、王贤萍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6-29
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安徽神州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20)皖0103执3800号 终结(2020)皖0103执380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20-11-30
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安徽神州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20)皖0103执1575号 终结(2020)皖0103执157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20-06-27
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安徽省华皖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神州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等其他民事裁定书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2019)皖0103财保289号 冻结被申请人安徽省华皖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神州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神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欣、李伟、王贤萍名下银行存款800万元;或者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缴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2020-03-30
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安徽正基商贸有限公司、长丰县三元昌荣工贸有限公司等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2017)皖0191执91号之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如发现上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申请执行人 2019-12-30
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安徽神州医院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9)皖0103财保355号 冻结被申请人安徽神州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华皖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神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欣、李伟、王贤萍名下银行存款80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2019-11-27
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与安徽红棉坊贸易有限公司、陆建萍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企业借贷纠纷 (2018)皖0103民初7183号 一、被告安徽红棉坊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983333元、逾期借款资金占用费及罚息96449元(上述逾期借款资金占用费及罚息计算至2018年9月25日,此后以本金198333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时止); 二、被告安徽红棉坊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诉讼保全担保费2500元。 三、被告陆建萍、刘剑平、韦东、王祎磊、高兴娣、王苏平、宋杨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140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安徽红棉坊贸易有限公司、陆建萍、刘剑平、韦东、王祎磊、高兴娣、王苏平、宋杨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0-24
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安徽旺阳建材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企业借贷纠纷 (2018)皖0103执2047号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安徽旺阳建材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人民币28246716.00元。 二、冻结期限为一年。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19-04-30
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安徽旺阳建材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企业借贷纠纷 (2018)皖0103执2047号之一 终结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2018)皖0103民初2201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19-04-30
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与安徽海禹贸易有限公司、胡贵海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企业借贷纠纷 (2018)皖0103民初2288号 一、被告安徽海禹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80万元,资金占用费、逾期付款罚息203931.67元(暂计算至2018年3月21日,此后资金占用费、逾期付款罚息按年利率24%顺延计算至款清之日止); 二、被告安徽海禹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20000元、诉讼保全担保费5000元; 三、被告胡贵海、童庆华对被告安徽海禹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39132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安徽海禹贸易有限公司、胡贵海、童庆华共同负担。 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4-02
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与安徽哈利路亚食品有限公司、陈祥民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企业借贷纠纷 (2018)皖0103民初2261号 一、被告安徽哈利路亚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98万元、逾期借款资金占用费及罚息239932元、律师费24400元、保全担保费4000元(上述逾期借款资金占用费及罚息暂计算至2018年3月21日,之后以本金298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时止); 二、被告陈祥民、薛秀娟对本判决第一项中被告安徽哈利路亚食品有限公司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091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安徽哈利路亚食品有限公司、陈祥民、薛秀娟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1-23
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安徽伟青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18)皖0103执1122号 终结(2018)皖0103民初1281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18-10-30
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安徽红棉坊贸易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 (2018)皖0103财保59号 冻结被申请人安徽红棉坊贸易有限公司、陆建萍、刘剑平、韦东、王祎磊、高兴娣、王苏平、宋杨银行存款25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2018-08-31
安徽海禹贸易有限公司、合肥市兴泰担保行业保障金运营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企业借贷纠纷 (2018)皖01民辖终567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8-08-29

开庭公告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2021-07-08 (2021)皖01民撤3号 第三人撤销之诉 -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网站备案

网站首页 域名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审核日期
hfxtzg.com hfxtzg.com 皖ICP备16023980号-2 2022-03-10

推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