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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

官网
  • 法人: 吴生锡
  • 注册资本: 1655.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00-05-08
  • 办公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松源街道工业园区8号

公司概览

公司品牌

天竹TRUZO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41

技术专家

2

无角色

4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1

招标金额

-

供应商

0

中标数量

0

中标金额

-

客户

0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126

专利数排名

75%

专利总数

126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吴生锡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浙江天竹、天竹工贸、天竹
  • 注册资本 1655.00万元
  • 实缴资本 1655.00万元
  • 英文名 Zhejiang Tianzhu Industry & Trade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00~20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31126704776915T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704776915
  • 曾用名 浙江工贸有限公司 庆元县天竹竹木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31126000004450
  • 登记机关 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0-12-31
  • 营业期限 2000-05-08~2030-05-07
  • 注册地址 浙江省庆元县工业园区8号
  • 国标行业 制造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文教办公用品制造->文具制造
  • 专业行业 百货/厨具/宠物->餐具盘碗盒瓶->餐具、百货/厨具/宠物->厨具锅具刀具->砧板、百货/厨具/宠物->餐具盘碗盒瓶->果盘、百货/厨具/宠物->餐具盘碗盒瓶->筷子、家具/家纺/家饰->住宅/生活家具->竹家具、百货/厨具/宠物->日用百货杂货->竹制品、百货/厨具/宠物->日用百货杂货->牙签、百货/厨具/宠物->餐具盘碗盒瓶->便携餐具、建材/门窗/水电->锁具五金配件->金属制品
  • 公司简介 公司成立2000年 主要经营竹木制品、土特产、日用品、文体用品、工艺品、五金交电、塑料制品、家具、普通机械、金属制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周进标 - - 0.00%
吴生锡 自然人股东 - 97.00%
吴生弟 - - 0.00%
吴生妹 自然人股东 - 3.00%
吴生凤 - - 11.00%
叶枝强 - - 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股东信息变更 姓名: 吴生锡;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周进标 ;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吴生锡;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吴生妹;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2020-12-31
投资人变更 姓名: 吴生锡;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周进标 ;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吴生锡;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吴生妹;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2020-12-31
经营范围变更 竹木制品、土特产、日用品、文体用品工艺品五金交电、塑料制品家具、普通机械金属制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日用品销售;用品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制造;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0-11-05
注册资本变更 1660.00 1655.00 2017-09-19
投资人变更 姓名:周进标;出资额:**.*万;百分比:*%姓名:吴生锡;出资额:****.*万;百分比:**% 姓名:周进标;出资额:**.**万;百分比:*%姓名:吴生锡;出资额:****.**万;百分比:**% 2017-09-19
股东信息变更 姓名: 周进标  ;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吴生锡;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周进标  ;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吴生锡;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2017-09-19
股东信息变更 姓名: 周进标  ;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吴生锡;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周进标  ; 出资额: **.*; 百分比: *%姓名: 吴生锡; 出资额: ****.*; 百分比: **% 2016-03-2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7047769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T 2016-03-25
注册资本变更 1680.00 1660.00 2016-03-25
实收出资变更 1680 1660 2016-03-25
经营范围变更 姓名: 周进标  ; 出资额: 50.4; 百分比: 3% 姓名: 吴生锡; 出资额: 1629.6; 百分比: 97% 姓名: 周进标  ; 出资额: 49.8; 百分比: 3%姓名: 吴生锡; 出资额: 1610.2; 百分比: 97% 2016-03-25
期限变更 1680 1660 2016-03-25
其他事项备案 注册号:331126000004450 组织机构代码证:7047769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6704776915T 2016-03-25
主要人员变更 姓名: 吴生凤;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吴生锡;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姓名: 吴生锡;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总经理 姓名: 吴生锡;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姓名: 吴生锡;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总经理姓名: 周进标;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2015-07-23
组织机构变更 姓名: 吴生凤;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吴生锡;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姓名: 吴生锡;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总经理 姓名: 吴生锡;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姓名: 吴生锡;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总经理姓名: 周进标;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2015-07-23
国有企业改制为公司变更 一般经营项目: 竹木制品、土特产、日用品、文体用品、工艺品、五金交电、塑料制品、家具、普通机械、金属制品、建筑材料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 竹木制品、土特产、日用品、文体用品、工艺品、五金交电、塑料制品、家具、普通机械、金属制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2012-05-04
经营范围变更 一般经营项目: 竹木制品、土特产、日用品、文体用品、工艺品、五金交电、塑料制品、家具、普通机械、金属制品、建筑材料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 竹木制品、土特产、日用品、文体用品、工艺品、五金交电、塑料制品、家具、普通机械、金属制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2012-05-04
股东信息变更 姓名: 周进标  ; 出资额: 18; 百分比: 3% 姓名: 吴生锡; 出资额: 582; 百分比: 97% 姓名: 周进标  ; 出资额: 50.4; 百分比: 3%姓名: 吴生锡; 出资额: 1629.6; 百分比: 97% 2010-12-03
投资人变更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吴生锡 认缴出资额:582 持股比例:97% 实缴出资额: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余额交付期限: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吴生锡 认缴出资额:1629.6 持股比例:97% 实缴出资额:1629.6 出资时间:2010-12-02 出资方式:货币 余额交付期限:2010-12-02 2010-12-03
实收出资变更 600 1680 2010-12-03

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海关编号 注册时间 海关注销标志 报关有效时间 信用等级
丽水海关 3310960076 2011-05-31 正常 2068-07-31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罗** - 1896****578 - 0578-****758 - 86
8** - - - 0755-2****178 - 72
吴** 部门经理 - - 0578-****114 - 81

联系人共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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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吴生锡 执行董事,总经理 -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0万件竹制家具建设项目二期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批后公示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中标公告 - 浙江-丽水 - 2020-09-29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2)浙1126民初1197号 本案按原告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原告 2022-08-31
吴松英、吴生锡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2)浙1126民初296号 一、限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庆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吴松英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88170.82元; 二、驳回原告吴松英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96元,减半收取698元,由原告吴松英负担40元,由被告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负担65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2-04-13
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家乐福(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22)浙11民终320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上诉人 2022-03-2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元支行、浙江山联山进出口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1)浙1126民初1582号 一、被告浙江山联山进出口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元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13077884.02元并支付利息、罚息269365.2元(暂计算至2021年7月22日,之后利息、罚息按各合同约定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 二、被告浙江山联山进出口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元支行律师代理费人民币60000元; 三、被告吴祖丰、吴香妹、吴生锡、周群香、吴开庆、范良芬对上述借款本息及律师代理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0267元,减半收取计50133.5元,由被告浙江山联山进出口有限公司、吴祖丰、吴香妹、吴生锡、周群香、吴开庆、范良芬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2-03-02
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与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联营合同纠纷 (2022)沪0107民初2351号 准许原告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负担 原告 2022-01-30
吴柳根、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1)浙1181执1401号之二 终结本院(2021)浙1181执1401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 2022-01-23
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1)陕0104民初7759号 准许原告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8977元,本院减半收取4488.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承担 原告 2021-12-16
江德锋、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1)浙1126执733号 终结本院(2021)浙1126执733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 2021-12-15
友博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江西大展竹业科技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2021)浙0302民初7629号 一、被告江西大展竹业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友博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全部租金1384000元、逾期利息并赔偿逾期付款利息损失(截止2021年6月11日的逾期利息为14095.47元,之后以479200元为基数,从2021年6月12日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904800元为基数,从2021年6月11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 二、被告江西大展竹业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友博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留购款1000元; 三、原告友博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有权以拍卖、变卖涉案租赁物所得价款受偿第一项中的剩余租金; 四、被告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吴生锡、吴远平、周群香、周进标对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五、被告蔡春生对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按5%的比例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六、驳回原告友博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037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江西大展竹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吴生锡、吴远平、周群香、周进标共同负担,被告蔡春生按5%的比例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1-11-24
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吴柳根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1)浙11民终949号 本案按上诉人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297元,减半收取148.50元,由上诉人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上诉人 2021-11-19
庆元县佳航物流有限公司、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服务合同纠纷 (2021)浙1126执恢174号 终结本院(2021)浙1126执恢174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 2021-11-15
谢珍贵、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1)浙1126民初1024号 一、限被告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谢珍贵货款18420元; 二、限被告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谢珍贵财产保全保险费5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0元,减半收取计130元,财产保全费269元,共计399元,由原告谢珍贵负担70元,由被告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负担32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告 2021-10-22
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与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1)津0110民初1577号 一、被告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给付货款2118.95元;并以2118.95元为基数支付自2018年5月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利息(2019年8月19日之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的150%计息,2019年8月20日之后利息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0%计算); 二、驳回原告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920.5元,由原告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负担3865.5元,由被告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负担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1-07-01
吴柳根与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1)浙1181民初623号 准许原告吴柳根撤诉。 案件受理费334元,减半收取计167元,由原告吴柳根负担 被告 2021-04-02
叶青青与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间借贷纠纷 (2021)浙1126民初146号 限被告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叶青青借款本金98748元及支付利息(利息自2021年1月24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09%计付)。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84元,减半收取计1142元,由被告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1-04-02
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浙民申3725号 驳回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再审申请人 2021-03-26
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与吴生锡、无锡市百惠油漆涂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苏0282民初5401号 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天竹公司(含下属分支机构)、吴生锡名下合计价值14万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申请人 2021-03-10
吴柳根与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1)浙1181民初375号 准许原告吴柳根撤诉。 案件受理费396元,减半收取计198元,由原告吴柳根负担 被告 2021-03-09
叶小爱、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其他案由 (2020)浙1126执1241号 - 被执行人 2021-02-26
胡逢根、浙江天竹工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其他案由 (2021)浙1126执恢13号 - 被执行人 2021-01-26

网店

网店名称 电商平台
天竹旗舰店 拼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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