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客宝
  • 发现潜客
  • 转化客户
  • 商机监控
  • 数据看板
免费注册
领积分

91440606MA559Y272T

  • 法人: 张洪伟
  • 注册资本: 3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时间: 2020-09-14
  • 办公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建设路东1号港杏豪庭二层商铺之一

公司概览

联系人

无角色

3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张洪伟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
  • 简称 -
  • 注册资本 30万元
  • 实缴资本 -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
  • 统一社信代码 91440606MA559Y272T
  • 纳税人识别号 440606MA559Y272
  • 组织机构代码 -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40681011572461
  • 登记机关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1-06-25
  • 营业期限 2020-09-14~
  • 注册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齐杏社区建设路东1号港杏豪庭二层商铺之一(住所申报)
  • 国标行业 -
  • 专业行业 服务/休闲/出行->公司商务服务->营销策划
  • 公司简介 -
  • 经营范围 -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经营范围变更 校文化教育课程辅导培训(凭有效许经营)教育软件的开发与销售;教育信息咨询服务(不含教育培训);文化艺术咨询服务;文化活动组织策划服务(不含演出经纪)幼儿智力开发咨询服务;儿童启蒙信息咨询服务;品牌推广;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 许可项目:面向中小学生实施学科类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露营地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品牌管理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1-06-25
章程变更 - 章程 2021-06-25
经营范围变更 校文化教育课程辅导培训(凭有效许经营)教育软件的开发与销售;教育信息咨询服务(不含教育培训);文化艺术咨询服务;文化活动组织策划服务(不含演出经纪)幼儿智力开发咨询服务;儿童启蒙信息咨询服务;品牌推广;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 许可项目:面向中小学生实施学科类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露营地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品牌管理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1-06-25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校文化教育课程辅导培训(凭有效许经营)教育软件的开发与销售;教育信息咨询服务(不含教育培训);文化艺术咨询服务;文化活动组织策划服务(不含演出经纪)幼儿智力开发咨询服务;儿童启蒙信息咨询服务;品牌推广;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 许可项目:面向中小学生实施学科类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露营地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品牌管理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1-06-25
章程变更 - 章程 2021-06-25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0 - 1893****007 13213832*****.com - - 83

联系人共 1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广东省顺客隆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杏坛明士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21)粤0606民初38506号 一、确认原告广东省顺客隆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与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杏坛明士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SXL-CXXT-2XX0-XX5号《租赁合同》于2021年10月9日解除; 二、驳回原告广东省顺客隆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9348.18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广东省顺客隆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承担4674.09元,由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杏坛明士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负担4674.0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全部义务。逾期未履行的,经当事人申请或本院移送,将依法对义务人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在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还将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相关人员成为被执行人、被限制消费和被列入失信名单等信息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 被告 2022-08-09

推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