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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华瑞联合制药有限公司

官网
  • 法人: 董晓静
  • 注册资本: 2040.82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02-07-30
  • 办公地址: 辽宁省丹东通远堡经济开发区园区路一号

公司概览

公司品牌

古巧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30

技术专家

9

无角色

8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0

招标金额

-

供应商

0

中标数量

1

中标金额

-

客户

0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47

专利数排名

75%

专利总数

47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董晓静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华瑞联合制药、华瑞、辽宁华瑞
  • 注册资本 2040.82万元
  • 实缴资本 1000.00万元
  • 英文名 Liaoning Huarui United Pharmaceutical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00~299
  • 统一社信代码 91210682740785835Q
  • 纳税人识别号 91210682740785835Q
  • 组织机构代码 740785835
  • 曾用名 丹东市通远药业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210682004010798
  • 登记机关 凤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2-01-19
  • 营业期限 2002-07-30~2052-07-30
  • 注册地址 辽宁省丹东通远堡经济开发区园区路一号
  • 国标行业 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 专业行业 食品/酒水/零食->冲饮粉糊/咖啡->藕粉、保健/药品/医疗->医药药品药剂->药品、保健/药品/医疗->保健品营养品->保健品、保健/药品/医疗->护理防护用品->医用酒精
  • 公司简介 辽宁华瑞联合制药有限公司始建于1987年,隶属于“东北联合制药集团”。2002年企业转制名为 “丹东市通远药业有限公司”,公司地处中国最大的边境城市丹东市境内,环境优越,交通便捷,公司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公司拥有普通固体制剂、头孢类固体制剂、乳膏酊水剂原料、中药提取五个车间,年生产片剂30亿片、胶囊剂40亿粒、颗粒1 亿袋、软膏5000万支。董事长在成功建立并运营若干个药企的基础上,于2020年在本溪药都兴建了辽宁锦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占地近百亩,建筑面积总计3万余平,预计总投资3亿元。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研发、生产及药品原料制剂的进出口贸易,目前公司生产的剂型为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干混悬剂、糖浆剂等,业务客户分布国内三十余个省市及国外二十余个国家。锦河医药是集化学制药,生物制药的研发生产及自主营销的大型现代化民营制药企业,锦河药业力争三年内通过WHO(世界卫生组织)PQ认证,未来业务将实现国内外并驾齐驱,国内业务为牵引,国外业务为辅助的全面发展路线,同时开展新药研发、生产、国际贸易和国际注册等多项业务,我们本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人文理念,投入了近百万元,采购了国际先进的环保设备。展望未来,锦河药业本着“做良心药、办良心事、建良心企业”的理念,将会制造出老百姓吃的起,用着放心的良药,朝着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制药企业的目标,健康、稳定、快速的前进。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董金河 自然人股东 - 29.00%
董晓静 自然人股东 - 60.00%
白燕 自然人股东 - 11.00%
江西济民可信药业有限公司 - - 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法定代表人变更 董金河 董晓静 2022-01-19
股东信息变更 1白燕;2董金河; 1白燕;2董金河;3董晓静; 2022-01-19
主要人员变更 1董金河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白燕监事; 1董晓静经理;2董晓静执行董事;3白燕监事; 2022-01-19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1董金河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白燕监事; 1董晓静经理;2董晓静执行董事;3白燕监事; 2022-01-19
投资人变更 1白燕;2董金河; 1白燕;2董金河;3董晓静; 2022-01-19
章程变更 - 1 2022-01-06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制造销售: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均含头孢菌素类)、软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酊剂(外用)、擦剂、原料药(米格列奈、硫普罗宁)、干混悬剂(含头孢菌素类)、软膏剂(激素类)制造;医药研发与技术转让;日用化学品、医疗器械、食品生产、销售;中药、保健品研发、生产、销售;道路货物运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制造销售: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均含头孢菌素类)、软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酊剂(外用)、擦剂、原料药(米格列奈、硫普罗宁)、干混悬剂(含头孢菌素类)、软膏剂(激素类)制造;医药研发与技术转让;日用化学品、医疗器械、食品生产、销售;中药、保健品研发、生产、销售;医用酒精、消毒剂生产、销售;道路货物运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2020-02-13
经营范围变更 制造销售: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均含头孢菌素类)、软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酊剂(外用)、擦剂、原料药(米格列奈、硫普罗宁)、干混悬剂(含头孢菌素类)、软膏剂(激素类)制造;医药研发与技术转让;日用化学品、医疗器械、食品生产、销售;中药、保健品研发、生产、销售;道路货物运输。 制造销售: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均含头孢菌素类)、软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酊剂(外用)、擦剂、原料药(米格列奈、硫普罗宁)、干混悬剂(含头孢菌素类)、软膏剂(激素类)制造;医药研发与技术转让;日用化学品、医疗器械、食品生产、销售;中药、保健品研发、生产、销售;道路货物运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2019-07-05
期限变更 2022-07-30 2052-07-30 2018-05-18
经营范围变更 制造销售: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均含头孢菌素类)、软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酊剂(外用)、擦剂、原料药(米格列奈、硫普罗宁)、干混悬剂(含头孢菌素类)、软膏剂(激素类)制造;医药研发与技术转让;日用化学品、医疗器械、食品生产、销售;中药、保健品研发、生产、销售。 制造销售: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均含头孢菌素类)、软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酊剂(外用)、擦剂、原料药(米格列奈、硫普罗宁)、干混悬剂(含头孢菌素类)、软膏剂(激素类)制造;医药研发与技术转让;日用化学品、医疗器械、食品生产、销售;中药、保健品研发、生产、销售;道路货物运输 2018-04-17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制造销售: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均含头孢菌素类)、软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酊剂(外用)、擦剂原料药(米格列奈、硫普罗宁)、干混悬剂(含头孢菌素类)、软膏剂(激素类)制造;医药研发与技术转让;预包装食品销售。 制造销售: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均含头孢菌素类)、软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酊剂(外用)、擦剂原料药(米格列奈、硫普罗宁)、干混悬剂(含头孢菌素类)、软膏剂(激素类)制造;医药研发与技术转让;日用化学品、医疗器械、食品生产、销售;中药、保健品研发、生产、销售 2017-09-26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017-05-05
投资人变更 1江西济民可信药业有限公司;2董金河;3白燕; 1董金河;2白燕; 2017-05-05
股东信息变更 1江西济民可信药业有限公司;2董金河;3白燕; 1董金河;2白燕; 2017-05-05
经营范围变更 制造销售: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均含头孢菌素类)、软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酊剂(外用)、擦剂。原料药(米格列奈、硫普罗宁)、干混悬剂(含头孢菌素类)、软膏剂(激素类)制造;医药研发与技术转让。 制造销售: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均含头孢菌素类)、软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酊剂(外用)、擦剂。原料药(米格列奈、硫普罗宁)、干混悬剂(含头孢菌素类)、软膏剂(激素类)制造;医药研发与技术转让;预包装食品销售 2017-03-08
股东信息变更 1董金河;2白燕; 1江西济民可信药业有限公司;2董金河;3白燕; 2016-09-08
注册资本变更 1000.00 2040.82 2016-09-08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016-09-08
投资人变更 1董金河;2白燕; 1江西济民可信药业有限公司;2董金河;3白燕; 2016-09-08
经营范围变更 制造销售: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均含头孢菌素类)、软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酊剂(外用)、擦剂。原料药(米格列奈、硫普罗宁)、干混悬剂(含头孢菌素类)、软膏剂(激素类)制造(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止);医药研发与技术转让(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项目除外) 制造销售: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均含头孢菌素类)、软膏剂、乳膏剂(含激素类)、酊剂(外用)、擦剂。原料药(米格列奈、硫普罗宁)、干混悬剂(含头孢菌素类)、软膏剂(激素类)制造;医药研发与技术转让。 2016-04-12

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海关编号 注册时间 海关注销标志 报关有效时间 信用等级
丹东海关 21069609FX 2019-07-29 正常 2068-07-31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张钊 - - - - - 70
04147820717 - - - 0414-****717 - 72
02483502666 - - - 024-8****666 - 72

联系人共 48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董晓静 执行董事,经理 -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2010年头孢克洛制剂中标分析 中标公告 颗粒剂 干混悬剂 - - 2011-03-31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辽宁华瑞联合制药有限公司与姜宝聚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辽0682民初第2698号 一、被告姜保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辽宁华瑞联合制药有限公司欠款人民币95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7年1月1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2018年7月20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辽宁华瑞联合制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960元,减半收取1980元,由被告姜保聚负担1082元,原告辽宁华瑞联合制药有限公司负担89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0-12-08
原告辽宁晨曦胶囊有限公司诉被告辽宁华瑞联合制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8)辽0602民初642号 准许原告辽宁晨曦胶囊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328元,减半收取664元,由原告辽宁晨曦胶囊有限公司负担 被告 2018-07-17
广州汉光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辽宁华瑞联合制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2015民二终1267二审民事裁定书 - (2015)穗中法民二终字第1267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7475元,由上诉人广州汉光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负担16548元,由上诉人辽宁华瑞联合制药有限公司负担1092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诉人 2016-12-07
广州汉光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辽宁华瑞联合制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4)穗海法民二初字第2499号 一、被告辽宁华瑞联合制药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货款712736元给原告广州汉光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并从2014年9月22日起至本判决确定付款期限届满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欠款利息; 二、驳回原告广州汉光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被告辽宁华瑞联合制药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36744元(其中受理费22944元,反诉费13800元),由原告负担14841元,由被告负担21903元。扣减被告已预交的反诉费13800元后,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将其应负担的余下诉讼费8103元交纳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次日起七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被告 2015-12-07
辽宁华瑞联合制药有限公司与沈阳金贸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沈和民三初字第01415号 被告沈阳金贸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辽宁华瑞联合制药有限公司药品货款20625.4元。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5元,减半收取212.5元,由被告沈阳金贸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并对不服一审判决标的部分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原告 2015-11-09
帝斯曼淄博制药有限公司与丹东市通远药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2)新商初字第246号 准许原告帝斯曼淄博制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1391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6391元,由原告帝斯曼淄博制药有限公司负担 - 2015-09-25
广州汉光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辽宁华瑞联合制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14)穗中法立民终字第3621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上诉人 2015-07-17
原告丹东市通远药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国药集团陕西新特药品有限公司、被告马魁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04)新民初字第1738号 准许原告丹东市通远药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70元,由原告负担 - 2015-06-03
理原告丹东市通远药业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安中药集团公司长兴医药采供站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 (2011)莲民三初字第272号 准许原告丹东市通远药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减半承担 - 2014-12-15
申请执行人丹东市通远药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市医药经销公司买卖合同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1)莲执裁字第00228号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2011)莲执字第228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 申请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再次向本院立案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2014-12-15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编号 发证日期 截止日期
境内生产药品备案信息公示 辽备21000605 2021-04-27 -
境内生产药品备案信息公示 辽备201900177 2019-07-10 -
境内生产药品备案信息公示 辽备201900075 2019-04-24 -
境内生产药品备案信息公示 辽备201900076 2019-04-24 -
境内生产药品备案信息公示 辽备201900053 2019-03-27 -
境内生产药品备案信息公示 辽备201800234 2018-11-01 -
境内生产药品备案信息公示 辽备201800233 2018-11-01 -
境内生产药品备案信息公示 辽备201800059 2018-03-16 -
境内生产药品备案信息公示 辽备201800058 2018-03-16 -
境内生产药品备案信息公示 辽备201700303 2017-10-10 -

网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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