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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通发物流有限公司

  • 法人: 罗来勇
  •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15-10-09
  •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高埗镇北王路高埗段86号4号楼172室

公司概览

联系人

销售专家

3

无角色

8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罗来勇
  • 经营状态 在业
  • 成立年限 5~10年
  • 简称 广东顺通发、顺通发物流、顺通发
  •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0~20
  • 统一社信代码 91441900MA4UHTG99T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MA4UHTG99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41900002703707
  • 登记机关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0-10-22
  • 营业期限 2015-10-09~
  •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高埗镇北王路高埗段86号4号楼172室
  • 国标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运输代理业->货物运输代理
  • 专业行业 服务/休闲/出行->生活便民服务->物流、物流运输->物流服务、物流运输->仓储服务、企业服务->企业通用服务->供应链管理
  • 公司简介 广东顺通发物流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珠江口东岸,广东历史文化名城东莞,东莞东莞市高埗镇塘厦村百茂物流城A区二街4栋1153号,于2015年10月09日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元,在公司发展壮大的8年里,我们始终为客户提供好的产品和技术支持、健全的售后服务,我公司主要经营道路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仓储服务;国内货运代理;人力搬运装卸服务;有关物流信息的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汽车租赁。,我们有好的产品和专业的销售和技术团队,目前团队人数有10人,我公司属于东莞物流服务公司行业,如果您对我公司的产品服务有兴趣,期待您在线留言或者来电咨询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曹桢 自然人股东 600.00万元 60.00%
刘荣财 自然人股东 400.00万元 40.00%
罗来勇 - - 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股东信息变更 刘荣财,监事;刘维红,执行董事,经理 刘荣财,监事;罗来勇,执行董事,经理 2020-10-22
股东变更 - 股东发生变更 2020-10-22
负责人变更 刘维红 罗来勇 2020-10-22
地址变更 东莞市高埗镇塘厦村百茂物流城A区二街4栋1153号 广东省东莞市高埗镇北王路高埗段86号4号楼172室 2019-05-14
股东变更 - 股东发生变更 2019-05-14
企业类型变更 1151 1130 2019-05-14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1151 1130 2019-05-14
负责人变更 曹桢 刘维红 2019-05-14
股东变更 - 股东发生变更 2018-08-31
股东信息变更 - 股东发生变更 2018-08-31
法定代表人变更 章光松 曹桢 2018-08-31
负责人变更 罗贤龙 章光松 2018-07-10
经营范围变更 道路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仓储服务;国内货运代理;人力搬运装卸服务;有关物流信息的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汽车租赁。 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仓储服务;国内货运代理;人力搬运装卸服务;有关物流信息的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汽车租赁。 2018-03-07
章程变更 - 章程 2018-03-07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0 - 1332****703 26048453*****.com - - 86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2、2023 - 1332****703 133226017*****9.com - - 86
董** - 1892****116 - - - 84

联系人共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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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广东顺通发物流有限公司与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2018)粤1971民初17057号 一、被告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广东顺通发物流有限公司117384.14元; 二、驳回原告广东顺通发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663.84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广东顺通发物流有限公司负担373.84元,由被告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29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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