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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吉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法人: 欧福春
  •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07-04-05
  • 办公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南阳湾路1230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1

无角色

12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欧福春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上海巴吉、巴吉国际贸易、巴吉
  •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308.00万元
  • 英文名 Baji International Trade (Shanghai)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2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101166607420699
  • 纳税人识别号 913101166607420699
  • 组织机构代码 660742069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10228001011579
  • 登记机关 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2-01-18
  • 营业期限 2007-04-05~
  •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龙胜路194号
  • 国标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贸易经纪与代理->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
  • 专业行业 电商零售->跨境电商->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经营者
  • 公司简介 介绍:&&&上海玄得贸易有限公司创建于1998,我们企业是在,具体的地址是:上海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这里交通方便,环境优美,邮编:200000。欢迎来我公司参观指导工作。&&&进口肉食品;国产肉食品;进口分割牛肉;中高档牛肉;酒店配送;水产是我们提供的主要产品也是我们的经营范围,本企业注册资金:不详。多年了我们诚信守法经营得到了良好的发展,一直以来,我们都十分注重吸收和培养人才,并打造出了一批高素质的企业精英队伍,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人才保障。目前已有有一个稳定的员工团队,人数在:1000人以上,日常经营过程中我们严控质量关,市场范围不断扩大,资产总计达到:不详。&&&我们不断深化改革,紧跟发展趋势,也积极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工具,使企业经营发展得到了一定的保障,欢迎社会各方朋友选择我们的产品服务!&&&形象图:&&&客户案例:&&&基本概况:&&&经营模式:生产型,服务型,&&&注册资金:不详万&&&企业规模:1000人以上&&&营业面积:616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陈丽 自然人股东 - 49.00%
欧玉杰 自然人股东 - 51.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负责人变更 隋洪刚 欧福春 2022-01-18
地址变更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2785号1幢1001室 上海市金山区龙胜路194号 2019-03-06
章程修正案备案 - 2019-02-12章程修正案 2019-03-06
经营范围变更 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电梯,塑钢门窗,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防盗门窗,日用百货销售,食品流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电梯,塑钢门窗,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防盗门窗,日用百货,食用农产品销售,食品销售 2019-03-06
章程修正案备案 2019-02-12章程修正案 2019-03-06
章程变更 - 2019-02-12章程修正案 2019-03-06
注册资本变更 - - 2017-12-15
章程修正案备案 2017-05-24章程备案 2017-12-11章程修正案 2017-12-15
章程修正案备案 - 2017-05-24章程修正案 2017-06-12
章程修正案备案 2017-05-24章程修正案 2017-06-12
国有企业改制为其他企业 2007-04-05~2017-04-04 2007-04-05~ 2017-06-12
经营期限(营业期限)变更 2007-04-05~2017-04-04 2007-04-05~ 2017-06-12
经营期限(营业期限)变 2007-04-05~2017-04-04 2007-04-05~ 2017-06-12
负责人变更 陈丽 隋洪刚 2015-11-23
经营范围变更 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电梯,塑钢门窗,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防盗门窗,日用百货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企业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证件经营】 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电梯,塑钢门窗,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防盗门窗,日用百货销售,食品流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 2015-11-23
国有企业改制为公司变更 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电梯,塑钢门窗,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防盗门窗,日用百货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电梯,塑钢门窗,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防盗门窗,日用百货销售,食品流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2015-11-23
负责人变更 葛鼎立 陈丽 2011-12-29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欧玉杰 出资 55.080000万人民币;葛鼎立 出资 52.920000万人民币; 欧玉杰 出资 55.080000万人民币;陈丽 出资 52.920000万人民币; 2011-12-29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陈丽;葛鼎立 陈丽;欧玉杰 2011-12-29

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海关编号 注册时间 海关注销标志 报关有效时间 信用等级
金山海关 3119966759 2011-02-17 正常 2068-07-31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欧** 采购经理 1381****785 - - - 93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4、2016 - - 640608*****.com 021-5****255 - 73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2 - - - 021-6****155 - 71

联系人共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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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欧福春 执行董事 -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巴吉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李晓丹劳动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判决书 劳动合同纠纷 (2021)沪0115民初84460号 原告巴吉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被告李晓丹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13日期间的工资2909.09元; 原告巴吉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被告李晓丹2020年7月24日至2021年5月13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76996.05元; 驳回原告巴吉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免予收取。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2-09-01
巴吉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老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张定标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沪0116民初12601号之一 准许原告巴吉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公告费300元,由原告巴吉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 2021-08-02
巴吉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荣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1)沪0109执1428号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申请执行人 2021-08-02
巴吉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老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张定标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沪0116民初12601号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独任制) 原告 2021-08-02
巴吉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聚象食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沪0110民初9658号 一、被告上海聚象食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巴吉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货款116035.22元; 二、被告上海聚象食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巴吉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116035.22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2020年1月24日计至实际清偿日止的逾期付款损失。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20元,财产保全费1100元,合计3720元,由被告上海聚象食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付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1-04-16
巴吉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聚象食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沪0110民初9658号 自即日起冻结被申请人上海聚象食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16035.22元或查封、扣押其相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100元,由申请人巴吉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 2021-04-16
巴吉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荣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协奥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沪0109民初14108号 一、被告上海荣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巴吉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货款190346.95元; 二、被告上海荣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巴吉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190346.95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损失(标准为2019年8月19日之前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付,2019年8月20日之后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 三、驳回原告巴吉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594.41元,减半收取为2297.21元,由原告巴吉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负担306.26元,被告上海荣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990.9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1-01-29
巴吉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老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张定标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9)沪0116民初10156号 本案按原告巴吉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原告 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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