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同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官网- 法人: 浦建康
- 注册资本: 35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1994-12-22
- 办公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225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2
销售专家
22
无角色
7
招聘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浦建康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同昌国际、同昌国际贸易、同昌、苏州同昌
- 注册资本 35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2000.00万元
- 英文名 Suzhou Top-Chance International Trade Co., Ltd.
- 参保人数 13
- 人员规模 20~3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20594137752879K
-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594137752879K
- 组织机构代码 137752879
- 曾用名 苏州市同昌贸易有限公司 苏州市同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20594000013641
- 登记机关 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
- 核准日期 2022-06-28
- 营业期限 1994-12-22~2029-12-31
-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225号星虹国际大厦15楼
- 国标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建材批发
- 专业行业 建材/门窗/水电->锁具五金配件->金属制品
- 公司简介 苏州同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2月,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纺织品及化工原料、工艺品、百货、五金交电、轻工产品、服装、机电产品、金属制品、电子产品、炉料、矿产品、铁合金、钢坯、电线电缆、电工器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浦建康 | 自然人股东 | 3220.00万元 | 92.00% |
王晓芳 | 自然人股东 | 128.00万元 | 3.66% |
孙为群 | 自然人股东 | 80.00万元 | 2.29% |
浦建红 | 自然人股东 | 20.00万元 | 0.57% |
沈建 | 自然人股东 | 52.00万元 | 1.49% |
共 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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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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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信息变更 | 浦建康,王晓芳,孙为群,沈建,浦建红,唐开升 | 浦建康,王晓芳,孙为群,沈建,浦建红 | 2021-05-11 |
投资人变更 | 浦建康,王晓芳,孙为群,沈建,浦建红,唐开升 | 浦建康,王晓芳,孙为群,沈建,浦建红 | 2021-05-11 |
投资总额变更 | 2000.000000 | 3500.000000(+75%) | 2018-03-07 |
注册资本变更 | 2000.00 | 3500.00 | 2018-03-07 |
经营范围 | 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纺织品及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工艺品、百货、五金交电、轻工产品、服装、机电产品、金属制品、电子产品、炉料、矿产品、铁合金、钢坯、电线电缆、电工器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纺织品及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工艺品、百货、五金交电、轻工产品、服装、机电产品、金属制品、电子产品、炉料、矿产品、铁合金、钢坯、电线电缆、电工器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5-06-09 |
地址变更 | 苏州市杨枝塘东路 |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225号星虹国际大厦15楼 | 2015-06-09 |
共 6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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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 海关编号 | 注册时间 | 海关注销标志 | 报关有效时间 | 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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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工业区 | 3205261109 | 2012-02-13 | 正常 | 2068-07-31 |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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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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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年报联系人2021 | - | - | sztc20*****3.com | 0512-6****955 | - | 74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4 | - | 1596****810 | 11204859*****3.com | - | - | 86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3、2015、2016、2017、2018、2019、2020 | - | 1596****810 | 11204859*****.com | - | - | 86 |
联系人共 24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共 2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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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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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坚良 | 总经理 | - |
胡佳芸 | 市场总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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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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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75苏州同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吴江市震堰球铁铸造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 追偿权纠纷 | (2017)苏0509执7975号 | 本院(2017)苏0509民初10714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原告 | 2018-01-03 |
苏州同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海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裁定书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 (2016)苏06民破2号 | 准许申请人苏州同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撤回对被申请人海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 准许申请人 | 2017-07-28 |
苏州同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南通蛟龙重工发展有限公司船舶物料和备品供应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船舶物料和备品供应合同纠纷 | (2016)鄂72执175号之二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申请执行人 | 2017-07-04 |
苏州同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南通蛟龙重工发展有限公司、南通蛟龙重工船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 | (2015)武海法商字第00884号 | 一、被告南通蛟龙重工发展有限公司和被告南通蛟龙重工船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苏州同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连带支付合同价款3696829.44元及利息(从2015年6月30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应付之日止); 二、被告南通蛟龙重工发展有限公司和被告南通蛟龙重工船务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苏州同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3328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1164元,由原告负担3708元,两被告共同负担1745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湖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账号:05×××6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东湖支行,在银行凭据用途栏注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便于确认资金用途,及时立案。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原告 | 2016-03-14 |
苏州同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南通蛟龙重工发展有限公司、南通蛟龙重工船务有限公司诉前保全与非诉执行审查案件裁定书 | - | (2015)武海法保字第00213号 | 一、准许申请人苏州同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 二、自即日起,冻结、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南通蛟龙重工发展有限公司、南通蛟龙重工船务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90万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三、申请人应在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逾期不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申请人应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本院申请继续保全,逾期不申请则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申请人 | 2015-07-15 |
苏州同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中铁西城钢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 | (2014)澄商初字第1342号 | 准许原告苏州同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0180元减半收取20090元(苏州同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苏州同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 原告 | 2015-04-01 |
苏州卓越担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浦建康、苏州同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保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 | (2014)姑苏商初字第0735号 | 准许原告苏州卓越担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1198元,减半收取1559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0599元,由原告苏州卓越担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告 | 2014-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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