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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美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 余长春
  • 注册资本: 7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17-09-05
  • 办公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狸桥经济开发区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1

技术专家

6

无角色

6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19

专利数排名

75%以后

专利总数

19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余长春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5~10年
  • 简称 美湖、美湖新材料、安徽美湖
  • 注册资本 7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304.91万元
  • 英文名 Anhui Meihu New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30~4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41802MA2P046J80
  • 纳税人识别号 91341802MA2P046J80
  • 组织机构代码 MA2P046J8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41802000096733
  • 登记机关 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4-04-28
  • 营业期限 2017-09-05~
  • 注册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狸桥经济开发区
  • 国标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专业行业 农资/化工/环保->能源化工/材料->无纺布、先进制造->新材料、电商零售->跨境电商->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经营者
  • 公司简介 安徽美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全棉毛巾布复合TPU、防水床笠、床单、防水枕套、围裙、宠物垫子、竹纤维毛巾布复合TPU、针织布复合TPU、法兰绒+TPU+竹纤维、竹纤维+TPU+3D网眼布、珊瑚绒复合TPU膜、摇粒绒复合TPU膜、四面弹+TPU+摇粒绒、婴童隔尿垫面料、防水床笠床罩面料、无纺布复合PVC等产品专业生产加工的公司,拥有完整、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徽美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诚信、实力和产品质量获得业界的认可。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陶友华 自然人股东 - 2.00%
邹明选 自然人股东 - 1.00%
余长春 自然人股东 - 97.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股东信息变更 余长春:(出资额:679.0000万元;出资比例:97%),邹明选:(出资额:7.0000万元;出资比例:1%),陶友华:(出资额:14.0000万元;出资比例:2%) 余长春:(出资额:686.0000万元;出资比例:98%),杨琦:(出资额:14.0000万元;出资比例:2%) 2024-04-28
其他事项备案 开户许可证,统计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 开户许可证,统计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公章刻制备案 2024-04-28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余长春:(出资额:679.0000万元;出资比例:97%),邹明选:(出资额:7.0000万元;出资比例:1%),陶友华:(出资额:14.0000万元;出资比例:2%) 余长春:(出资额:686.0000万元;出资比例:98%),杨琦:(出资额:14.0000万元;出资比例:2%) 2024-04-28
其他事项备案 - 520404|520386 2020-05-12
其他事项备案 - 100000003,100000007,100000018,100000020,100000021,100000022,100000023, 2020-05-12
其他事项备案 13277202315 18872713164 2020-05-12
经营范围变更 家纺制品类、无纺布制品类、医疗防护用品类的功能性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家纺制品类、无纺布制品类、医疗防护用品类的功能性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05-07

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海关编号 注册时间 海关注销标志 报关有效时间 信用等级
宣城海关 3414961247 2018-06-14 正常 2068-07-31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7、2018、2020、2021 - - tra*****donglang.net 0563-****816 - 74
杨琦 监事 - - - - 79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7 - - tra*****donglang.net 0563-****816 - 74

联系人共 13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程亮 财务负责人 -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安徽美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无锡市泰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苏0205执2765号之二 终结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苏0205民初3451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泰晨公司确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美湖公司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或其他人妨害执行的,本院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申请执行人 2021-04-06
无锡市泰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安徽美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2020)苏0205民初3451号 冻结无锡市泰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0万元。 对车辆查封的期限为二年,对不动产查封的期限为三年,对银行账户的冻结期限为一年,申请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十日内书面向本院申请续封或续冻,逾期未申请的,查封、冻结措施的效力期限届满自动消灭。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逾期不复议的丧失申请复议的权利。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 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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