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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鑫蓉创实业有限公司

  • 法人: 杨涛
  • 注册资本: 355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时间: 2013-04-19
  •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街道同安路2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2

销售专家

3

无角色

2

招投标

招标数量

1

招标金额

-

供应商

0

中标数量

0

中标金额

-

客户

0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杨涛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鑫蓉创、成都鑫蓉创
  • 注册资本 355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35500.00万元
  • 英文名 Chengdu Xinrongchuang Industrial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5101120669622022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066962202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510112000103709
  • 登记机关 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16-07-15
  • 营业期限 2013-04-19~
  •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街道同安路2号
  • 国标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组织管理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
  • 专业行业 服务/休闲/出行->酒店住宿民宿->酒店、建材/门窗/水电->房产服务/装修->物业、建材/门窗/水电->房产服务/装修->房地产
  • 公司简介 成都鑫蓉创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锦官城成都,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街道同安路2号,于2013年04月19日在龙泉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35500xa0万元人民币,在公司发展壮大的9年里,我们始终为客户提供好的产品和技术支持、健全的售后服务,我公司主要经营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整理及开发;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室内外装饰、装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我们有好的产品和专业的销售和技术团队,我公司属于成都竹木加工公司行业,如果您对我公司的产品服务有兴趣,期待您在线留言或者来电咨询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成都阳光田园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35500.00万元 100.00%
成都市创投置业有限公司 - - 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 李柱,总经理 2015-01-14
股东或股份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变更 成都市创投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阳光田园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成都阳光田园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2015-01-14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 徐力,监事 2015-01-14
股东或股份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变更 成都市创投置业有限公司,40.8%; 成都阳光田园城市投资有限公司,100.0%; 2015-01-14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 - - 3652269*****.com 028-8****869 - 74
徐力 监事 - - - - 79
曾** - - - 028-8****566 物业服务 73

联系人共 5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李柱 总经理 -
杨涛 执行董事,经理 -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国寓”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物业服务 四川-成都 - 2013-10-15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原告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鑫蓉创实业有限公司成都市创投置业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2017)川0112民初69号 一、解除原告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鑫蓉创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国寓项目一期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买卖安装合同》、《国寓项目二期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买卖安装合同》; 二、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093元,由原告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9-01-08
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鑫蓉创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2018)川01民终6380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及二审案件受理费50185.74元,由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此页无正文) 被上诉人 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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