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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人: 周窑生
  • 注册资本: 6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成立时间: 2005-03-03
  • 办公地址: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181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6

销售专家

9

人力资源专家

1

技术专家

7

无角色

14

招投标

招标数量

1

招标金额

-

供应商

0

中标数量

1

中标金额

-

客户

1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3

专利数排名

75%以后

专利总数

3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周窑生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芜湖博英药业、博英药业、芜湖博英、博英
  • 注册资本 6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6000.00万元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0~2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402007711340073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771134007
  • 曾用名 博英龙翔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博英保健品(芜湖)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40206000003753
  • 登记机关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4-03-28
  • 营业期限 2005-03-03~2035-03-02
  • 注册地址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181号
  • 国标行业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物业管理->物业管理
  • 专业行业 保健/药品/医疗->天然中药滋补->灵芝孢子粉、保健/药品/医疗->养生保健、保健/药品/医疗->保健品营养品->保健品、保健/药品/医疗->医药药品药剂->药品
  • 公司简介 芜湖博英药业是博英博英药业集团旗下专业从事药品保健品生产制造的企业,代表产品有灵芝孢子粉胶囊、灵芝胶囊、仙乐雄胶囊、穿心莲胶囊、川贝末胶囊 等。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16.50万元 53.33%
姚琴 - 30.00万元 13.14%
周根生 - 10.00万元 53.47%
周文荣 - 69.14万元 1.15%
吴松青 - 10.00万元 0.17%
何天宇 - 35.00万元 0.83%
周窑生 - 1942.83万元 32.38%
马琳 - - 0.08%
陈刚 - - 1.25%
钱宏琨 - - 0.13%
苏州颐华生物医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20.83%
芜湖市太平洋电器有限公司 - - 0.22%
芜湖市博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0.50%
芜湖市博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94.00%
芜湖市博英医药新技术有限公司 - - 0.50%
芜湖博英制药有限公司 - - 40.00%
芜湖交通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 - 0.15%
李民华 - - 0.75%
李明华 - - 0.75%
张兴鲁 - - 0.25%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法定代表人变更 周根生 周窑生 2024-03-28
联络员备案 胡俊芳 周窑生 2024-03-28
主要人员变更 程龙、周根生、周文荣、孙勇、李莉、徐峻、陶运德、周敏 程龙、周窑生、周文荣、孙勇、陶运德、周敏、周根生、罗运江 2024-03-28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研制、生产和销售自产的药品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冻干粉针剂(抗肿瘤类),原料药;医学、学、营养学及物学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中介、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023-06-02
经营范围变更 研制、生产和销售自产的药品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冻干粉针剂(抗肿瘤类),原料药;医学、学、营养学及物学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中介、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023-06-02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陈刚、周根生、刘辉、周文荣、孙勇、李莉、徐峻、陶运德 程龙、周根生、周文荣、孙勇、李莉、徐峻、陶运德、周敏 2023-06-02
主要人员变更 陈刚、周根生、刘辉、周文荣、孙勇、李莉、徐峻、陶运德 程龙、周根生、周文荣、孙勇、李莉、徐峻、陶运德、周敏 2023-06-02
主要人员变更 周窑生、周文荣、伍云、孙勇、李莉、徐峻、邓葆力、陶运德 陈 刚、周根生、刘辉、周文荣、孙勇、李莉、徐峻、陶运德 2019-07-22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周窑生[退出]周文荣伍云[退出]孙勇李莉徐峻邓葆力[退出]陶运德 陈刚周根生[新增]刘辉[新增]周文荣孙勇李莉徐峻陶运德 2019-07-22
负责人变更 周窑生 周根生 2019-07-22
法定代表人变更 周窑生 周根生 2018-11-06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周窑生[退出]周文荣伍云孙勇李莉徐峻邓葆力陶运德 周根生[新增]周文荣伍云孙勇李莉徐峻邓葆力陶运德何天宇[新增 2018-11-06
主要人员变更 周窑生、周文荣、伍云、孙勇、李莉、徐峻、邓葆力、陶运德 周根生、周文荣、伍云、孙勇、李莉、徐峻、邓葆力、陶运德、何天宇 2018-11-06
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金、资金数额等变更)变更 5000 6000.000000 2017-05-11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周窑生、周文荣、伍云、孙勇、李莉、徐峻、周根生、邓葆力 周窑生、周文荣、伍云、孙勇、李莉、徐峻、邓葆力、陶运德 2017-05-11
主要人员变更 周窑生、周文荣、伍云、孙勇、李莉、徐峻、周根生、邓葆力 周窑生、周文荣、伍云、孙勇、李莉、徐峻、邓葆力、陶运德 2017-05-11
注册资本变更(或外资中方认缴资本变更) 5000 6000.000000 2017-05-11
注册资本变更 5000.00 - 2017-05-11
地址变更(住所地址、经营场所、驻在地址等变更) 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生物药业工业园 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181号 2016-06-14
联络人员变更 - 胡俊芳 2016-02-25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李莉 监事 - - - - 79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8 - - 1219149*****.com 0553-****361 - 74
赵** - - 22858597*****.com 0553-****361 - 74

联系人共 30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周根生 董事长,总经理,监事 -
邓葆力 董事 -
周窑生 创始人,经理 周窑生,博英药业创始人。
孙勇 董事 -
伍云 董事 -
周文荣 董事 -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公告(2021年第8号) 中标公告 药品GMP符合性检查 安徽 - 2021-08-13
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KG羊依诺肝素,100kG盐酸伊立替康精制加工生产线项目告知登记内容公示 招标公告 - 安徽-芜湖 - 2015-11-17

上下游

客户

排序 客户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安徽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 1 1 - 2021-08-13

融资历程

融资金额(万元) 融资轮数 投资方 披露时间
未披露 后期阶段 深创投 2017-05-15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梁广宇、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股东知情权纠纷 (2021)皖0207民初4260号 一、被告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自2005年3月3日起到其实际提供日止的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供原告梁广宇查阅; 二、被告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自2005年3月3日起到其实际提供日止的股东会议决议、董事会决议,供原告梁广宇查阅; 三、被告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自2005年3月3日起到其实际提供日止的股东名册,供原告梁广宇查阅; 四、被告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自2005年3月3日起到其实际提供日止的公司债券存根,供原告梁广宇查阅; 五、被告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自2005年3月3日起到其实际提供日止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材料,供原告梁广宇查阅、复制; 六、上述材料由原告梁广宇在被告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内进行,查阅、复制时间共计为15个工作日,在梁广宇在场的情况下,可由其委托的会计师、律师等依法或者依据执业行为规范负有保密义务的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辅助进行; 七、驳回原告梁广宇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0元,由被告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原告预交的应由被告负担部分的诉讼费用,由本院退还,被告负担的诉讼费用,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至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收款户名:芜湖市鸠江区财政局,收款银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园大道支行,收款账号:3402××××0002)。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2-04-30
梁广宇、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2021)皖0207民初4259号 一、被告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苏州颐华生物医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持2666.5万股股份(占被告公司全部股份比例53.33%)变更登记在原告梁广宇名下,并向原告交付加盖公司印章的变更后股东名册复印件; 二、被告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原告梁广宇办理相应的股东权证; 三、驳回原告梁广宇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0元,由被告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原告预交的应由被告负担部分的诉讼费用,由本院退还,被告负担的诉讼费用,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至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收款户名:芜湖市鸠江区财政局,收款银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园大道支行,收款银行账号:34×××01)。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2-03-30
周文荣与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芜湖市博英制药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2021)皖0207民初3089号 被告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原告的姓名周文荣、持股数69.135万股、持股比例1.15%记载于公司《章程》第十五条,并将变更后第十五条以修正案的形式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80元,由被告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1-09-27
梁广宇与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2021)皖0291民初2333号 本案移送至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处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1-07-30
梁广宇与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股东知情权纠纷 (2021)皖0291民初2334号 本案移送至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处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1-07-30
苏州颐华生物医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公司解散纠纷 (2017)皖02民初139号 驳回原告苏州颐华生物医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元,由原告苏州颐华生物医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0-12-29
苏州颐华生物医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2019)皖0291民初1593号 一、确认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 二、确认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2月27日作出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无效。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0-12-22
江西京通美联药业有限公司、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2020)赣0825执628号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0万元;或者扣留、提取被执行人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收入60万元;或者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同等价值的财产; 二、冻结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0-09-29
苏州颐华生物医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不当得利纠纷 (2020)皖0291执420号之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2020-09-28
苏州颐华生物医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执行通知书 不当得利纠纷 (2020)皖0291执420号 - 被执行人 2020-08-28
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技术转让合同纠纷 (2020)皖02民辖终109号 一、撤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2020)皖0207民初1780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由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被上诉人 2020-08-07
苏州颐华生物医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追偿权纠纷 (2019)皖0291执1411号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苏州颐华生物医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现被执行人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 2020-03-23
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颐华生物医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2019)皖02民终2782号 一、撤销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皖0291民初1593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予以退回 上诉人 2020-02-25
王小平、周根生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间借贷纠纷 (2019)皖0207民初7573号 冻结被申请人周根生、被申请人周窑生、被申请人艾伟特(芜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9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额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 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申请人 2019-12-22
方继经、艾韦特(芜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间借贷纠纷 (2019)皖0207民初7651号 一、查封申请人方继经所有的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江南国际综合市场D3幢104室房屋(产权证号:房地权证南陵县字第××号); 二、冻结被申请人艾韦特(芜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周根生、周窑生、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总额88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额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申请人 2019-12-18
艾韦特(芜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周根生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间借贷纠纷 (2019)皖0207民初7651号之一 一、解除对申请人方继经所有的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江南国际综合市场D3幢104室房屋(产权证号:房地权证南陵县字第××号)的查封;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周根生所有的交通银行芜湖芜宁路支行62×××39账户价值88万元或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保全措施; 三、解除对被申请人周窑生所有的交通银行芜湖新芜路支行62×××99账户价值88万元或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保全措施; 四、解除对被申请人艾韦特(芜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交通银行芜湖天门山支行342006016018010045915账户价值88万元或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保全措施; 五、解除对被申请人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交通银行芜湖天门山支行342006016018010071203账户价值88万元或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申请人 2019-12-18
华慧君、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劳动争议 (2019)皖0207执949号之一 终结芜湖市鸠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2018]鸠劳人仲调字第158号仲裁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行为的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 2019-12-13
华慧君、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其他案由 (2019)皖0207执949号 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芜湖市九华北路181号房屋(权属证书号2011090178)、位于绿色食品经济开发区房屋(权属证书号2011033350)及房屋所享土地使用权,查封期限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被执行人 2019-12-13
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颐华生物医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不当得利纠纷 (2019)皖02民终1754号 一、维持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皖0291民初348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皖0291民初348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苏州颐华生物医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返还1510000元,并以此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自2018年7月20日至实际返还之日止的利息”。 如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4480元、保全费5000元,由上诉人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0142元,被上诉人苏州颐华生物医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933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800元,由被上诉人苏州颐华生物医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上诉人 2019-12-03
苏州颐华生物医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芜湖博英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通知书 追偿权纠纷 (2019)皖0291执1411号 - 被执行人 2019-11-29

开庭公告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2021-04-06 (2021)皖民终412号 技术转让合同纠纷 被上诉人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10-14 (2020)皖02民初99号 技术转让合同纠纷 原告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编号 发证日期 截止日期
药品生产企业 皖20210473 2021-04-26 2026-04-25
国产药品 国药准字Z34020991 2020-07-13 -
国产药品 国药准字Z34020843 2020-07-13 -
国产药品 国药准字Z34021013 2020-07-13 -
境内生产药品备案信息公示 皖备202000213 2020-05-22 -
药品生产企业 皖20160195 2018-06-04 2020-12-31
境内生产药品备案信息公示 皖备201600047 2016-02-24 -
国产药品 国药准字H34023645 2015-10-30 -
国产药品 国药准字H34023353 2015-10-30 -
国产药品 国药准字H34022410 2015-10-30 -
国产药品 国药准字H34024151 2015-10-30 -
国产药品 国药准字H34023352 2015-10-30 -
国产药品 国药准字H34023355 2015-10-23 -
国产药品 国药准字H34023644 2015-10-22 -
国产药品 国药准字H34023276 2015-10-22 -
国产药品 国药准字H34023357 2015-10-22 -
国产药品 国药准字H34023646 2015-10-22 -
国产药品 国药准字H34023356 2015-10-22 -
国产药品 国药准字H34023354 2015-10-22 -
国产药品 国药准字H34023350 2015-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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