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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

官网
  • 法人: 温珍林
  • 注册资本: 11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14-04-28
  • 办公地址: 东莞市横沥镇长田工业园4栋二层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5

技术专家

1

无角色

7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0

招标金额

-

供应商

0

中标数量

7

中标金额

8,917,382

客户

6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14

专利数排名

75%以后

专利总数

14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温珍林
  • 经营状态 在业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阿尔法电气、广东阿尔法、阿尔法
  • 注册资本 11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11000.00万元
  • 英文名 Alpha Electric (Guangdong)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5~50
  • 统一社信代码 91441900303827056W
  • 纳税人识别号 91441900303827056W
  • 组织机构代码 303827056
  • 曾用名 广东阿尔法电气有限公司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41900001942483
  • 登记机关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3-03-03
  • 营业期限 2014-04-28~
  •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村尾东门路315号206房
  • 国标行业 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专业行业 工具/机械/仪器->仪器仪表元件->电气、先进制造->高端装备制造->智能电网、物联网->物联网应用->智能电网、汽车/骑行/车品->车辆汽车用品->充电桩
  • 公司简介 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设计、研发、生产智能输配电设备的高新技术产业,产品包括:高低压成套配电柜、六氟化硫气体绝缘环网柜、半绝缘环网柜、户外环网柜、户外开闭所、电缆分接箱、金属铠装式开关柜、固体绝缘环网柜、智能型环保气体绝缘环网柜、智能用户分界开关柜、美式、欧式智能型箱式变电站及低压配电设备GGD/GCK/GCS等系列产品,公司总部设在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长田工业区,主要创立者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和技术经验,管理研发骨干均曾在国外大型同行企业从事过研发管理工作,其生产及检测设备在业内都处于领先水准。 公司秉承“以诚立信,以信致远”的经营理念,以“百年一心,智启未来”为企业宗旨。“以科技研发为先导,领先技术服务与社会”为企业使命。将致力于220kV以下、一次传统设备与二次智能系统相结合的创新产品的研发、生产与推广,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制造出业内领先、客户需要、环境友好的智能电网控制系统、汽车充电桩、智能家居整体控制系统等各种高科技智能电力设备。努力创新,勇于挑战,以专业的技术、优质的产品、满意的服务回报社会是公司不变的追求。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黄铁城 自然人股东 - 5.00%
温珍林 自然人股东 - 95.00%
温海平 - - 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住所变更 东莞市横沥镇长田工业区4栋二层 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村尾东门路315号206房 2023-03-03
主要人员变更 温珍林(执行董事,经理);温海平(监事); 温珍林(经理,执行董事);黄铁城(监事); 2022-07-15
股东信息变更 黄铁城 550.000000万;温珍林 8800.000000万;温海平 1650.000000万 黄铁城 550.000000万;温珍林 10450.000000万 2022-07-15
联络人员变更 黄嘉敏 温珍林 2022-07-15
章程变更 - 章程 2022-07-15
股东变更 - 股东发生变更 2019-04-10
自然人股东 - 股东发生变更 2019-04-10
股东信息变更 - 股东发生变更 2019-04-10
名称变更变更 广东阿尔法电气有限公司 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 2018-03-16
章程变更 章程修正案 章程 2017-11-16
经营范围变更(含业务范围变更) 研发、生产及销售:电气设备、智能电网设备;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研发、生产及销售:电气设备、智能电网、充电桩、光伏发电设备;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2017-11-16
注册资本变更 3100.00 - 2017-11-16
地址变更 东莞市万江区新和电化路彤满园区04号厂 东莞市横沥镇长田工业区4栋二层 2015-03-23
章程变更 - 章程修正案 2015-03-23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8、2019 - 1379****756 - - - 81
官网联系人 - 1802****818 gdaefyx*****xmail.com 0769-2****186 - 88
076923176043 - - - 0769-2****043 - 72

联系人共 14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温珍林 执行董事,经理 -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秦海再生公司增容630KVA安装工程(高低压柜) (采购项目编号:XM2022092637) 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高低压柜 增容630KVA安装工程 广东-东莞 - 2022-12-02
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配网油浸式变压器(SH15型除外)、干式变压器、预装式变电站.. 中标公告 10kV高压交联电缆 低烟无卤电缆 10kV干式变压器 10kV预装式变电站 配网油浸式变压器 广东-东莞 - 2019-09-25
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配网油浸式变压器(SH15型除外)、干式变压器、预装式变电站、交联电缆、低烟无卤电缆等物资协议供货补充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10kV高压交联电缆 低烟无卤电缆 10kV预装式变电站 10kV干式变压器 配网油浸式变压器 广东-东莞 - 2019-09-25
思南县思丰财富广场二期建设项目配电工程物资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配电工程物资 贵州-铜仁 163.82 2018-08-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机电物流安置区、金牛路安置区、莲塘东安置区专变电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专变电设备 广西-玉林 341.45 2018-07-27
2017~2018年度电力工程物资入库采购(品目一)中 标 公 示(变更) 中标公告 电力工程物资入库 贵州-黔南 - 2017-09-12
贵州凯里市供水三期工程项目设备采购BEWG2015-KLIII08-S:高低压配电设备 中标公告 高低压配电设备 贵州-黔东南 386.47 2016-01-27

上下游

客户

排序 客户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东莞市塘安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1 1 - 2022-12-02
2 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 2 - 2019-09-25
3 思南两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1 1 163.82 2018-08-10
4 玉林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1 1 341.45 2018-07-27
5 瓮安县明辉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 1 - 2017-09-12
6 北京北控工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 1 386.47 2016-01-27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2)粤1971民初16735号 对起诉人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8-13
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广西德民电气有限公司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 (2022)粤1973财保798号 冻结、查封被申请人广西德民电气有限公司、孙红梅所有的价值379043.22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保全费2415元,由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交纳。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申请延长期限的,应在期限届满十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后果自行承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申请人 2022-06-14
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吴建豹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1)粤1973民初4086号 一、被告吴建豹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3000元; 二、被告吴建豹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从2016年8月1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付违约金至2019年8月19日,从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491元,由被告吴建豹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1-11-19
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广西国桂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9)粤1973民初17302号之一 本案按原告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原告 2021-11-17
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贵州梵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 (2019)粤1973财保281号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贵州梵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价值142076.12元的财产。 冻结银行账户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从实际保全之日开始计算。申请人申请延长保全财产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申请,否则期满后被申请人转移财产致使申请人损失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案件申请费1230元,由申请人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交纳。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申请人 2021-09-15
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原名广东阿尔法电气有限公司)与贵阳天兴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1)粤1973民初1538号 本案按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原告 2021-04-12
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与贵州锐辉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粤1973民初7796号 一、被告贵州锐辉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货款98000元及违约金(以98000元为本金,按月利率1%自2020年2月18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669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9669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贵州锐辉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负担7509元,由原告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负担21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0-12-01
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与广西桂电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一案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 (2020)粤1973财保3056号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广西桂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价值2852422.13元的财产 冻结银行账户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从实际保全之日开始计算。原告申请延长保全财产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申请,否则期满后被告转移财产致使原告损失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本案保全费5000元,申请人已缴纳。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应当在本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申请人 2020-11-27
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与吴建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粤1971民初30184号 对起诉人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页无正文) - 2020-11-18
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与余玉林、贵州明洋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贵州乐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一案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 (2020)粤1973财保3022号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贵州明洋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贵州乐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余某1价值3257289元的财产。 冻结银行账户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从实际保全之日开始计算。申请人申请延长保全财产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申请,否则期满后被申请人转移财产致使申请人损失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申请人已缴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本页无正文) 申请人 2020-11-17
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与贵阳天兴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一案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2020)粤1973财保2791号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贵阳天兴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价值1213944元的财产。 冻结银行账户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从实际保全之日开始计算。申请人申请延长保全财产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申请,否则期满后被申请人转移财产致使申请人损失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交纳。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申请人 2020-11-12
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与广西鑫宏泰电气工程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一案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2020)粤1973财保3058号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广西鑫宏泰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价值229117.3元的财产。 冻结银行账户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从实际保全之日开始计算。申请人申请延长保全财产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申请,否则期满后被申请人转移财产致使申请人损失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案件申请费1665.59元,由申请人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交纳。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申请人 2020-11-12
凯里市凯兴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贵安新区分公司、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黔26民终454号 一、撤销黎平县人民法院(2019)黔2631民初602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黎平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800.00元予以退回 上诉人 2020-06-01
河源市华灵电力设备科技有限公司、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8)粤19民辖终921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被上诉人 2019-12-28
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凯里市凯兴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贵安新区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9)黔26民辖终42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审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上诉人 2019-09-17
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与楚雄市楚光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8)粤1973民初20860号 准许原告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2050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1470元,由原告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 2019-04-19
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楚雄市楚光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2018)粤1973财保1317号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楚雄市楚光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价值190000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冻结银行账户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从实际保全之日开始计算。申请人申请延长保全财产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申请,否则期满后被申请人转移财产致使申请人损失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申请人 2019-04-19
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与贵州东方旭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8)黔0102民初5899号 一、被告贵州东方旭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货款205000元; 二、被告贵州东方旭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于上项同时支付原告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利息(以205000元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从2016年2月6日起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4868元,减半收取2434元,由被告贵州东方旭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给付原告)。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8-11-19
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与贵阳斯泰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18)黔0111民初2718号 本案移送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处理。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696元,退还原告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 原告 2018-09-26
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与六盘水恒泰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8)粤1973民初9608号 准许原告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376元,由原告阿尔法电气(广东)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 2018-09-14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编号 发证日期 截止日期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04921E00396R0S 2021-05-25 2024-05-24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04921S00335R0S 2021-05-25 2024-05-24
其他自愿性工业产品认证 CQC2017010307969243 2021-03-26 2031-03-19
其他自愿性工业产品认证 CQC2017010307969244 2021-03-26 2031-03-19
其他自愿性工业产品认证 CQC2017010307969242 2021-03-26 2031-03-19
其他自愿性工业产品认证 CQC2017010307969245 2021-03-26 2031-03-19
其他自愿性工业产品认证 CQC2017010307969246 2021-03-26 2030-12-18
其他自愿性工业产品认证 CQC2017010307979754 2020-12-14 2030-12-14
其他自愿性工业产品认证 CQC2017010307979753 2020-12-14 2030-12-14
强制性产品自我声明证书 2020980301057117 2020-10-29 2030-10-28
强制性产品自我声明证书 2020980301057114 2020-10-29 2030-10-28
强制性产品自我声明证书 2020980301057123 2020-10-29 2030-10-28
强制性产品自我声明证书 2020980301057118 2020-10-29 2030-10-28
强制性产品自我声明证书 2020980301057119 2020-10-29 2030-10-28
强制性产品自我声明证书 2020980301057121 2020-10-29 2030-10-28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2017010307969244 2020-10-09 2021-04-15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2017010307969245 2020-10-09 2021-04-15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2017010307969246 2020-10-09 2021-04-14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2017010307969242 2020-10-09 2021-04-15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_CCC证书 2017010307979753 2020-10-09 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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