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客宝
  • 发现潜客
  • 转化客户
  • 商机监控
  • 数据看板
免费注册
领积分

中誉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官网
  • 法人: 陈雪娣
  • 注册资本: 1365.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 成立时间: 2004-03-02
  •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盛龙路960号1幢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3

销售专家

11

无角色

10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陈雪娣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Yuneec昊翔、中誉、上海中誉、中誉电子
  • 注册资本 1365.00万元
  • 实缴资本 1365.00万元
  • 英文名 Zhongyu Electronics (Shanghai)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10000759020488L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759020488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10000400373498
  • 登记机关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0-08-04
  • 营业期限 2004-03-02~2034-03-01
  •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经济开发区盛龙路960号1幢
  • 国标行业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 专业行业 先进制造->无人机、数码/手机/电脑->智能数码设备->无人机、先进制造->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装备、智能硬件、工具/机械/仪器->机器机械设备->电机、建材/门窗/水电->门禁安防消防->智能控制器
  • 公司简介 Yuneec(昊翔无人机)是一家无人机生产研发公司,同时设计和生产面向工业和个人用户使用的无人机产品,并且能够提供完善的 OEM/ODM 生产方案。在公司的公司有中誉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昊翔电能运动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等。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GOOD FLYING INVESTMENT CO.,LTD 外国(地区)企业 210.00万元 10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孙宇蓓 周盘茹 2020-08-04
主要人员变更 孙宇蓓 周盘茹 2020-08-04
负责人变更 田瑜 陈雪娣 2018-04-03
章程备案 - 2018-04-01章程备案 2018-04-03
章程备案 2018-04-01章程备案 2018-04-03
章程变更 - 2018-04-01章程备案 2018-04-03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江文彦[退出]江旭昶[退出 - 2018-04-03
主要人员变更 江文彦;江旭昶 2018-04-03
地址变更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久富经济开发区盛龙路960号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经济开发区盛龙路960号1幢 2011-09-27

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海关编号 注册时间 海关注销标志 报关有效时间 信用等级
松江海关 3118941129 2004-05-17 正常 2068-07-31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周盘茹 监事 - - - - 79
工商年报联系人2020 - 1813****180 yao.j*****neec.com - - 86
朱** - 1391****162 - 021-6****298 - 86

联系人共 21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江文彦 董事,执行总裁 江文彦,上海昊翔无人机(Yuneec)联合创始人、执行总裁。
江旭昶 董事 -
陈雪娣 执行董事 -

融资历程

融资金额(万元) 融资轮数 投资方 披露时间
39000.00 A轮 Intel Capital、英特尔资本 2015-08-27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信帐务中心与中誉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2017)沪0109民初11273号 准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信帐务中心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予以免收 被告 2017-09-19
王奇与中誉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松民一(民)初字第3772号 一、被告中誉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奇2014年7月工资差额500元; 二、驳回原告王奇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王奇负担(已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5-08-11
廖光碧与中誉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松民一(民)初字第3771号 一、被告中誉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廖光碧2014年7月工资差额500元; 二、驳回原告廖光碧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廖光碧负担(已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5-08-11
马华民与中誉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松民一(民)初字第3663号 一、被告中誉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马华民2014年7月工资差额500元; 二、驳回原告马华民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马华民负担(已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5-08-11
吴木华与中誉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松民一(民)初字第3770号 一、被告中誉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吴木华2014年7月工资差额500元; 二、驳回原告吴木华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吴木华负担(已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5-08-11
胡爱花与中誉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松民一(民)初字第3730号 一、被告中誉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胡爱花2014年7月工资差额500元; 二、驳回原告胡爱花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胡爱花负担(已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15-08-11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编号 发证日期 截止日期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32857 2012-07-30 2015-07-30

推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