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唐派电器有限公司
- 法人: 韩友法
- 注册资本: 16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11-07-19
- 办公地址: 常州湖塘周家巷村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8
无角色
5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韩友法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唐派电器、唐派、江苏唐派
- 注册资本 16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1600.00万元
- 英文名 Jiangsu Tangpai Electric Appliance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20412579453542D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579453542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20483000312820
- 登记机关 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
- 核准日期 2019-06-28
- 营业期限 2011-07-19~2041-07-18
- 注册地址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周家巷村
- 国标行业 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家用电力器具制造->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
- 专业行业 家电/厨电/卫电->大家电白家电->空调、家电/厨电/卫电->厨房小型电器->电水壶、家电/厨电/卫电->厨房小型电器->电磁炉、家电/厨电/卫电->大家电白家电->冰箱
- 公司简介 企业介绍: 江苏唐派电器有限公司 经销批发的大家电、家用电器、生活电器畅销消费者市场,在消费者当中享有较高的地位,公司与多家零售商和代理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江苏唐派电器有限公司经销的大家电、家用电器、生活电器品种齐全、价格合理。司实力雄厚,重信用、守合同、保证产品质量,以多品种经营特色和薄利多销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韩友法 | 自然人股东 | - | 75.00% |
陈建荣 | 自然人股东 | - | 25.00% |
共 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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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Infinity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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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年报联系人2017 | - | 1380****799 | 3589900*****.com | - | - | 86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6、2019、2020 | - | - | 3589900*****.com | 0519-8****388 | - | 74 |
051986578725 | - | - | - | 0519-8****725 | - | 72 |
联系人共 13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共 1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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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
韩友法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
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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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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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鑫软图无线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1)苏04民终3239号 | 一、维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2021)苏0412民初452号民事判决第一、二、三、四、五项和一审案件受理费负担部分; 二、撤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2021)苏0412民初452号民事判决第六、七项; 三、众恒普合、鑫软图公司对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2021)苏0412民初45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债务中欧锐得公司未能清偿的部分,分别向江南银行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众恒普合、鑫软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欧锐得公司追偿。 四、驳回江南银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30221元,由江南银行负担15110.50元,鑫软图公司负担15110.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上诉人 | 2021-09-22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与江苏唐派电器有限公司、江苏今天欧锐得电器有限公司、钱旭雯、韩友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1)苏0412执1180号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财产需要续行冻结(查封)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查封)的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查封)。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执行人 | 2021-08-19 |
5238潘光艳与韩友法、钱旭雯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苏0402民初5238号之三 | 准许原告潘光艳撤诉。 案件受理费30880元,减半收取15440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潘光艳负担 | 被告 | 2021-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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