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
- 法人: 李振威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14-09-24
- 办公地址: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北海路与九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2
无角色
5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李振威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5~10年
- 简称 农呱呱、农呱呱农业、商丘农呱呱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500.00万元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411400317234278P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317234278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11400000030444
- 登记机关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18-03-28
- 营业期限 2014-09-24~2034-09-23
- 注册地址 商丘市睢阳区北海路与九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 国标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其他未列明零售业
- 专业行业 食品/酒水/零食->新鲜蔬菜水果->蔬菜、物流运输->同城物流->生鲜配送、金融->理财->期货
- 公司简介 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蔬菜瓜果类订单种植、农业项目推广、农产品储存、加工、销售为一体的规范农业示范企业,并以农业技术为支撑,以物联网、互联网为依托,致力于打造农产品交易平台的电子商务贸易公司。公司固定,厂房占地面积11000余平方米,车间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年生产、加工蔬菜2700余吨。主要业务包括:大宗农产品储存、农产品期货交易、生鲜配送、蔬菜加工生产、订单种植。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李振威 | 自然人股东 | 10.00万元 | 2.00% |
李光跃 | 自然人股东 | 50.00万元 | 10.00% |
周小慧 | 自然人股东 | 440.00万元 | 88.00% |
高茗 | - | - | 0.00% |
张东东 | - | - | 0.00% |
刘学付 | - | - | 0.00% |
共 6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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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Infinity
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
其他事项备案 | - |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部门的信息申报(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 2018-03-28 |
其他事项备案 | - |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部门的信息申报(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 2018-03-28 |
经营范围变更 | 农产品销售;农业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农业观光;果蔬采摘;农作物种植;果蔬加工销售。 | 农产品销售;农业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农业观光;果蔬采摘;农作物种植;果蔬加工销售;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农产品深加工;中药材种植;中药材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2018-03-28 |
股东信息变更 | 李光跃;李振威; | 李振威;李光跃;周小慧; | 2018-03-02 |
投资人变更 | 李光跃;李振威; | 李振威;李光跃;周小慧; | 2018-03-02 |
地址变更 | 商丘市睢阳区京港大道西侧张巡路北侧电商产业园 | 商丘市睢阳区白海路与九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 2018-01-12 |
股东信息变更 | 李振威; | 李振威;李光跃; | 2017-09-21 |
投资人变更 | 李振威; | 李振威;李光跃; | 2017-09-21 |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2017-09-21 |
经营范围变更 | 农产品销售;农业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农业观光;果蔬采摘;农作物种植。 | 农产品销售;农业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农业观光;果蔬采摘;农作物种植;果蔬加工销售。 | 2016-04-20 |
经营范围变更 | 农产品销售;农业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农业观光;果蔬采摘;农作物种植。 | 农产品销售;农业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农业观光;果蔬采摘;农作物种植;果蔬加工销售。 | 2016-04-18 |
经营范围变更 | 农产品销售;农业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农业观光;果蔬采摘。 | 农产品销售;农业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农业观光;果蔬采摘;农作物种植。 | 2016-01-20 |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2016-01-20 |
投资人变更 | 刘学付;李振威; | 李振威; | 2016-01-20 |
股东信息变更 | 刘学付;李振威; | 李振威; | 2016-01-20 |
投资人变更 | 刘学付;李振威; | 李振威; | 2016-01-18 |
变更 | 1130 | 1151 | 2016-01-18 |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2016-01-18 |
股东信息变更 | 刘学付;李振威; | 李振威; | 2016-01-18 |
经营范围变更 | 农产品销售;农业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农业观光;果蔬采摘。 | 农产品销售;农业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农业观光;果蔬采摘;农作物种植。 | 2016-01-18 |
共 29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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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
刘学付 | 监事 | - | - | - | - | 79 |
李** | 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1873****523 | 30259780*****.com | - | - | 95 |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8、2019 | - | 1551****016 | 30259780*****.com | - | - | 86 |
联系人共 7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共 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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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
李振威 | 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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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
管方圆、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1)豫1403执550号之一 | 终结本院(2020)豫1403民初606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 被告 | 2021-06-30 |
李福顺与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豫1403民初3856号 | 准许原告李福顺撤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李福顺承担 | 被告 | 2021-06-28 |
张觉合、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豫1403执278号 | 终结(2020)豫1403民初657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 被告 | 2021-03-12 |
管方圆与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0)豫1403民初6067号 | 被告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管方圆劳务报酬287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0-12-24 |
张觉合与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豫1403民初6572号 | 被告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张觉合货款11426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3元,由被告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0-12-22 |
何杰、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合同纠纷 | (2020)豫1403执159号之一 | 终结(2019)豫1403民初8652号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何杰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 被告 | 2020-12-10 |
杨红霞、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合同纠纷 | (2020)豫1403执508号 | 终结(2019)豫1403民初8653号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杨红霞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生效 | 被告 | 2020-12-10 |
张亚、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合同纠纷 | (2019)豫1403执2285号 | 终结(2019)豫1403民6211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 被执行人 | 2020-12-09 |
张志强、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合同纠纷 | (2020)豫1403执1312号之一 | 终结本院(2017)豫1403民初6201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 被执行人 | 2020-12-09 |
贾敏利、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合同纠纷 | (2020)豫1403执774号 | 终结(2019)豫1403民初7096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贾敏利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 被执行人 | 2020-12-09 |
袁玲莉、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合同纠纷 | (2020)豫1403执1554号之一 | 终结本院(2019)豫1403民初8910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 被告 | 2020-12-09 |
娄丹丹、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合同纠纷 | (2019)豫1403执2562号之一 | 终结(2019)豫1403民初7278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 被告 | 2020-12-09 |
邢东庆、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豫1402执1611号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万元或查封、扣押、扣留、提取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 | 2020-12-07 |
李福顺与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李振威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豫1403民初5207号 | 准许原告李福顺撤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李福顺承担 | 被告 | 2020-09-21 |
杨梦娟与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豫1402民初4371号 | 被告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杨梦娟支付货款58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告 | 2020-08-04 |
江盼盼与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合同纠纷 | (2019)豫1403民初8662号之一 |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775元,由原告江盼盼负担 | 被告 | 2020-07-24 |
江盼盼与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合同纠纷 | (2019)豫1403民初8662号 | 将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 被告 | 2020-07-24 |
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与杨红霞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返还原物纠纷 | (2020)豫1402民初31号 | 本案按原告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原告 | 2020-06-08 |
邢东庆与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豫1402民初911号 | 一、被告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向原告邢东庆支付货款22776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邢东庆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83.64元,减半收取191.82元,由被告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告 | 2020-05-26 |
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与袁玲莉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0)豫1403民初10090号 | 准许原告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601元,由原告商丘市农呱呱农业有限公司负担 | 原告 | 2020-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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