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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康登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 法人: 谭兆登
  • 注册资本: 8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成立时间: 2014-06-27
  • 办公地址: 鹤山市桃源镇桃源大道南225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销售专家

4

无角色

7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谭兆登
  • 经营状态 在业
  • 成立年限 10~15年
  • 简称 康登家具、鹤山康登、康登
  • 注册资本 8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
  • 英文名 Heshan Kangdeng Furniture Industry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0~10
  • 统一社信代码 91440784398069867P
  • 纳税人识别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398069867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440784000057188
  • 登记机关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17-03-17
  • 营业期限 2014-06-27~
  • 注册地址 鹤山市桃源镇桃源大道南225号
  • 国标行业 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其他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
  • 专业行业 家具/家纺/家饰->住宅/生活家具->美式家具、家具/家纺/家饰->客厅家具家居->沙发、家具/家纺/家饰->书房/办公家具->酒店家具、服务/休闲/出行->酒店住宿民宿->酒店
  • 公司简介 鹤山市康登家具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元月,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欧美式家具,酒店、KTV、酒吧、别墅、样板房,民用家具,大型工程家具于一体的家具公司,公司组织架构图分设:业务部,行政部,品质部,财务部,采购部,和生产部等六大部门;其中生产部分辖为:木工、内架、黏胶、油漆、扪工、车裁,包装;行政部分分辖为:人事,文控,后勤,品管;业务部分辖:物控、跟单。品质部分分辖:进料检验、制程检验,出货检验等。是一个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管理的中小型企业。公司位于广东省鹤山市桃源镇桃源大道南225号,工厂环境优美,建筑占地面积为20000多平方标准生产厂房。展望未来,中国家具业面对入关后的市场形势,机遇与挑战并存,公司继续秉承“正直,合作,创新,共赢”的企业宗旨,激昂斗志,奋力拼搏,正朝着夜场家具企业领航者的宏伟目标迈进!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谭肇丙 - - 0.00%
谭兆登 自然人股东 - 100.00%
庞龙彪 - - 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股东变更 庞龙彪,执行董事,经理;[退出]谭肇丙,监事 谭兆登,执行董事,经理;[新增]谭肇丙,监事 2015-12-16
股东信息变更 庞龙彪,执行董事,经理;谭肇丙,监事 谭兆登,执行董事,经理;谭肇丙,监事 2015-12-16
法定代表人变更 庞龙彪 谭兆登 2015-12-16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庞龙彪,执行董事,经理;谭肇丙,监事 谭兆登,执行董事,经理;谭肇丙,监事 2015-12-16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6 - 1382****271 8144325*****.com - - 86
谭** - 1382****007 m138280530*****3.com 0750-****782、****007 - 87
工商年报联系人2018、2019 - 1382****007 8144325*****.com - - 86

联系人共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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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佛山市南海区荆粤木材经营部与鹤山市康登家具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0)粤0605民初31373号 一、被告鹤山市康登家具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48863元予原告佛山市南海区荆粤木材经营部; 二、被告鹤山市康登家具实业有限公司应以上项货款48863元自2019年6月23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1年期)贷款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上项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5.5%计付利息予原告佛山市南海区荆粤木材经营部,本项随上项清; 三、驳回原告佛山市南海区荆粤木材经营部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17.3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鹤山市康登家具实业有限公司负担并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逾期交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对原告佛山市南海区荆粤木材经营部已预交的受理费1117.36元,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经原告书面申请,本院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2021-07-27
陈有年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劳动争议 (2020)粤0784执51号 - 被执行人 2020-06-24
韦家忠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劳动争议 (2020)粤0784执52号 - 被执行人 2020-06-24
鹤山市康登家具实业有限公司、廖良龙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9)粤0784执1632号 - 申请执行人 2019-11-12
廖良龙、鹤山市康登家具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8)粤07民辖终238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被上诉人 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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