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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

官网
  • 法人: 马根男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01-07-09
  • 办公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北侧

公司概览

公司品牌

振吴电炉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14

技术专家

36

无角色

18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0

招标金额

-

供应商

0

中标数量

7

中标金额

-

客户

3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85

专利数排名

75%

专利总数

85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马根男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苏州振吴、振吴、振吴电炉
  •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500.00万元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100~20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20506730111247W
  •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506730111247W
  • 组织机构代码 730111247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20506000023449
  • 登记机关 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
  • 核准日期 2024-04-18
  • 营业期限 2001-07-09~
  • 注册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北侧
  • 国标行业 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 专业行业 工具/机械/仪器、农资/化工/环保->能源化工/材料、服务/休闲/出行
  • 公司简介 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创建于1988年8月,是专业从事真空自耗炉,真空电弧炉,电渣炉,电渣重熔炉,真空熔炼炉,真空脱气炉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联系电话:4000359990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陈健 自然人股东 35.00万元 7.00%
孙莉萍 自然人股东 7.50万元 1.50%
周慧俊 自然人股东 7.50万元 1.50%
顾颖杰 自然人股东 27.94万元 5.59%
陆钧 自然人股东 13.96万元 2.79%
王根妹 自然人股东 13.96万元 2.79%
朱章兰 自然人股东 13.96万元 2.79%
朱敏 自然人股东 260.70万元 52.14%
严金秀 自然人股东 13.96万元 2.79%
严水法 自然人股东 13.96万元 2.79%
严晓敏 自然人股东 20.18万元 4.04%
严云虹 自然人股东 38.79万元 7.76%
严东明 自然人股东 32.59万元 6.52%
顾缪 - - 0.00%
顾水龙 - - 0.00%
朱兴发 - - 0.00%
严才法 - - 0.00%
严庆明 - - 0.00%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负责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 严云峰 马根男 2024-04-18
法定代表人变更 严云峰 马根男 2024-04-18
经营范围变更 制造、销售:工业用电炉、电控设备、热处理设备、铸造机械设备、环保设备;销售: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自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制造、销售:工业用电炉、电控设备、热处理设备、铸造机械设备、环保设备、耐火材料;销售: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自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工业用电炉 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安装、维修、改造工业用电炉;施工阶段项目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01-07
注册资本变更 450.00 500.00 2016-07-05
股东变更 朱敏王根妹严云虹严东明顾颖杰严晓敏陆钧朱章兰严水法严金秀 朱敏王根妹严云虹严东明顾颖杰严晓敏陆钧朱章兰严水法严金秀陈健[新增]周慧俊[新增]孙莉萍[新增 2016-07-05
股东信息变更 朱敏,王根妹,严云虹,严东明,顾颖杰,严晓敏,陆钧,朱章兰,严水法,严金秀 朱敏,王根妹,严云虹,严东明,顾颖杰,严晓敏,陆钧,朱章兰,严水法,严金秀,陈健,周慧俊,孙莉萍 2016-07-05
投资总额变更 450.000000 500.000000(+11.11111%) 2016-07-05
投资人变更 朱敏,王根妹,严云虹,严东明,顾颖杰,严晓敏,陆钧,朱章兰,严水法,严金秀 朱敏,王根妹,严云虹,严东明,顾颖杰,严晓敏,陆钧,朱章兰,严水法,严金秀,陈健,周慧俊,孙莉萍 2016-07-05
法定代表人变更 朱兴发 严云峰 2015-11-05
股东变更 朱兴发[退出]王根妹严云虹严才法[退出]严东明顾水龙[退出]严庆明[退出]顾缪[退出]朱章兰严水法严金秀 朱敏[新增]王根妹严云虹严东明顾颖杰[新增]严晓敏[新增]陆钧[新增]朱章兰严水法严金秀 2015-11-05
股东信息变更 朱兴发,王根妹,严云虹,严才法,严东明,顾水龙,严庆明,顾缪,朱章兰,严水法,严金秀 朱敏,王根妹,严云虹,严东明,顾颖杰,严晓敏,陆钧,朱章兰,严水法,严金秀 2015-11-05
投资人变更 朱兴发,王根妹,严云虹,严才法,严东明,顾水龙,严庆明,顾缪,朱章兰,严水法,严金秀 朱敏,王根妹,严云虹,严东明,顾颖杰,严晓敏,陆钧,朱章兰,严水法,严金秀 2015-11-05
期限变更 2016-07-08 - 2015-08-26

进出口信用

注册海关 海关编号 注册时间 海关注销标志 报关有效时间 信用等级
苏吴中办 3205967032 2009-04-01 正常 2068-07-31 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陈** - 1866****422 - - - 81
侯利明 - - - - - 70
吕建华 - - - - - 70

联系人共 63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李亚逸 总经理 -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525-BJ-中频炉备件3 中标公告 中频炉备件 专用电源变压器 湖北-襄阳 - 2022-07-08
525-BJ-电气类询价21-5-7 中标公告 水电缆头 巡回检测仪 电气类 湖北-襄阳 - 2021-05-10
525-BJ机械类询价21-03-08-2 中标公告 机械 磁轭 湖北-襄阳 - 2021-03-16
525-BJ机械类询价21-03-08 中标公告 感应圈 湖北-襄阳 - 2021-03-16
1.5吨中频无芯坩埚感应炉及3吨中频感应炉 中标公告 中频无芯坩埚感应炉 中频感应炉 中频无芯石墨坩埚感应炉 山东 - 2020-03-26
陕西秦川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 中频熔化电炉 陕西 - 2010-11-21
陕西秦川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10吨中频熔化电炉采购项目 中标公告 中频熔化电炉 陕西 - 2009-09-08

上下游

客户

排序 客户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 4 4 - 2022-07-08
2 山东云信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1 1 - 2020-03-26
3 陕西秦川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 2 2 - 2010-11-21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上海向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2)沪0118民初6386号之一 解除对被申请人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价值229367.33元财产的查封、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申请人 2022-07-29
2468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与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1)苏0684民初2468号之一 准许原告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095元(已减半收取),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由原告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负担。 (本页无正文) 原告 2021-08-19
湖南华中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1)湘0621民初1010号 准许原告湖南华中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征收731元,由原告湖南华中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被告 2021-06-22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与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21)苏0684执保524号 - - 2021-05-25
苏州市云盛电器成套厂与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加工合同纠纷 (2018)苏0507民初7528号 查封被申请人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420万元,或查封、扣押、冻结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申请人 2020-10-19
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与常熟市淼泉铸造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定作合同纠纷 (2020)苏0506民初4599号 准许原告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1150元,由原告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负担。 (此页无正文) 原告 2020-09-01
7003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与重庆圣皓机械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定作合同纠纷 (2019)苏0506民初7003号 被告重庆圣皓机械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货款95000元及该款自2011年7月29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的利息、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18元,由被告重庆圣皓机械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已由原告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本院不再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0-08-06
7118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与寿光市泰丰铸造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定作合同纠纷 (2019)苏0506民初7118号 被告寿光市泰丰铸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货款31010元及该款自2010年12月27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的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79元,由原告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负担439元,被告寿光市泰丰铸造有限公司负担94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页无正文) 原告 2020-08-06
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与宜兴市佳力科技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定作合同纠纷 (2020)苏0506民初1680号 被告宜兴市佳力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人民币12.6元及以12.6万元为基数分别按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自2010年11月15日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的逾期付款利息和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2050元,由被告宜兴市佳力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已由原告预交,被告宜兴市佳力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本院不再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0-07-30
1759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与山东光明工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定作合同纠纷 (2020)苏0506民初1759号 准许原告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人民币14292元,由原告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 2020-04-27
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与扬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定作合同纠纷 (2019)苏0506民初1736号 被告扬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人民币18.75万元及以18.75万元为基数分别自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算的2016年1月28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和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支付日止期间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492元,由被告扬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已由原告预交,被告扬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本院不再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0-02-18
7008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与襄汾县荣世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定作合同纠纷 (2019)苏0506民初7008号 被告襄汾县荣世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147000元及该款自2017年9月2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115元,减半收取计2058元,由被告襄汾县荣世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负担,被告负担部分已由原告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本院不再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页无正文) 原告 2019-12-27
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与五矿邯邢矿业霍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9)苏0506民初7001号 准许原告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527元,由原告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负担。 (此页无正文) 原告 2019-12-27
重庆圣皓机械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管辖裁定书 定作合同纠纷 (2019)苏05民辖终1266号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被上诉人 2019-12-18
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与杭州太能硅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买卖合同纠纷 (2019)浙0109民初14116号 准许原告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杭州太能硅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免后收取1720元,由原告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 2019-12-17
7005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与山东惠宇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定作合同纠纷 (2019)苏0506民初7005号 准予原告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706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2353元,由原告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负担。 (此页无正文) 原告 2019-12-05
7528苏州市云盛电器成套厂与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加工合同纠纷 (2018)苏0507民初7528号 被告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苏州市云盛电器成套厂支付款项人民币4152989.25元款项及偿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本金4152989.25元为基数自立案之日即2018年11月29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计算)。 案件受理费4002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人民币45024元,由被告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负担(被告应负担的诉讼费用45024元,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至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营业部,收款账号:32250199743600001331027418)。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数额由本院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3日内,区分财产类和非财产类案件并结合当事人上诉请求数额计算出应预交的上诉费用,向上诉人催交)。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0×××76 被告 2019-11-22
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与十堰凯琦铸造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定作合同纠纷 (2019)苏0506民初669号 被告十堰凯琦铸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643250元及该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其中以323250元为基数自2014年5月14日起算,32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5月17日起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560元,减半收取计5780元,由被告十堰凯琦铸造有限公司负担,被告负担部分已由原告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本院不再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9-10-29
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与河北硕凯铸造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定作合同纠纷 (2019)苏0506民初7051号 准予原告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666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1333元,由原告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负担。 (此页无正文) 原告 2019-10-08
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与衢州恒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定作合同纠纷 (2019)苏0506民初7052号 准予原告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130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1565元,由原告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负担。 (此页无正文) 原告 2019-10-08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编号 发证日期 截止日期
高新技术企业 GR202032006112 2020-12-02 2023-12-02
科技型中小企业 20203205060D016282 2020-05-28 2020-12-31
科技型中小企业 20193205060D003471 2019-04-28 2019-12-3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M43118Q30669R4M 2018-07-23 2021-07-22
科技型中小企业 201832050509010153 2018-05-22 2019-03-31
高新技术企业 GR201732002761 2017-12-07 2020-12-07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04515Q20747R3M 2015-07-29 2018-07-28

网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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