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纬四十度大酒店有限公司
- 法人: 李红军
- 注册资本: 7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时间: 2004-07-23
-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5号新起点嘉园9号楼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1
销售专家
1
无角色
8
招聘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李红军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北纬四十度、北纬四十度大酒店、北京北纬四十度
- 注册资本 7000.00万元
- 实缴资本 7000.00万元
- 英文名 Beijing North Latitude 40 Degree Hotel Co., Ltd.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20~99
- 统一社信代码 91110108765529600H
- 纳税人识别号 91110108765529600H
- 组织机构代码 765529600
- 曾用名 -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110108007349840
- 登记机关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1-01-13
- 营业期限 2004-07-23~
-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5号新起点嘉园9号楼
- 国标行业 住宿和餐饮业->住宿业->旅游饭店->旅游饭店
- 专业行业 餐饮/小吃/甜点->外国西餐餐饮->日本料理、服务/休闲/出行->酒店住宿民宿->酒店、餐饮/小吃/甜点->特色餐饮连锁->自助餐
- 公司简介 -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占比 |
---|---|---|---|
牛花香 | 自然人股东 | - | 49.64% |
李红军 | 自然人股东 | - | 50.36% |
共 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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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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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变更 | 住宿;美容(限非医疗美容);餐饮服务(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住宿;美容(限非医疗美容);餐饮服务经营者: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不含使用压力容器制作饮品);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9月0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16-11-17 |
经营范围 | 住宿;美容(限非医疗美容);餐饮服务(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住宿;美容(限非医疗美容);餐饮服务经营者: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不含使用压力容器制作饮品);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9月0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16-11-17 |
经营范围 | 住宿;美容(限非医疗美容);餐饮服务(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住宿;美容(限非医疗美容);餐饮服务经营者: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不含使用压力容器制作饮品);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9月0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016-11-17 |
经营范围 | 住宿;美容(限非医疗美容);餐饮服务(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 | 住宿;美容(限非医疗美容);餐饮服务(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2015-03-13 |
经营范围变更 | 住宿;美容(限非医疗美容);餐饮服务(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 | 住宿;美容(限非医疗美容);餐饮服务(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2015-03-13 |
经营范围 | 住宿;美容(限非医疗美容);餐饮服务(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 | 住宿;美容(限非医疗美容);餐饮服务(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2015-03-13 |
经营范围变更 | 住宿;非医疗性美容;中餐(含冷荤凉菜)、制售西餐(含冷荤凉菜);销售饮料、酒、定型包装食品、冷热饮 | 住宿;美容(限非医疗美容);餐饮服务(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 | 2011-11-11 |
地址变更 |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5号新起点嘉园7号楼 |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5号新起点嘉园9号楼 | 2011-11-11 |
注册资本变更 | 1000.00 | 7000.00 | 2011-09-14 |
实收出资变更 | 1000 | 7000 | 2011-09-14 |
股东信息变更 | 1 李红军 525 自然人股东;2 牛花香 475 自然人股东 | 1 李红军 3525 自然人股东;2 牛花香 3475 自然人股东 | 2011-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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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手机 | 邮箱 | 固话 | 负责业务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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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明 | 董事,总经理 | - | - | - | - | 79 |
牛花香 | 董事 | - | - | - | - | 79 |
李** | 董事长 | - | tian*****40hotel.com | 010-5****777 | - | 83 |
联系人共 9 条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共 9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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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 职位 | 成员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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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军 | 董事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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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号 | 裁判结果 | 在本案中身份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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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纬四十度大酒店有限公司与赵丽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1)京01民终4995号 | 一、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0)京0108民初17220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北京北纬四十度大酒店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予以退回 | 上诉人 | 2021-09-08 |
赵丽与北京北纬四十度大酒店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0)京0108民初17220号 | 一、赵丽与北京北纬四十度大酒店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23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0年7月3日解除; 二、北京北纬四十度大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5号新起点嘉园8号楼110号房屋恢复原状并交还给赵丽; 三、北京北纬四十度大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赵丽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40200元; 四、北京北纬四十度大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赵丽支付房屋占用费(按照2014年8月23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第三条约定的租金标准,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房屋实际交还之日); 五、驳回赵丽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北京北纬四十度大酒店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00元(赵丽已预交),由北京北纬四十度大酒店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 2021-09-08 |
杨晓东与北京北纬四十度大酒店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2020)京0491民初19012号 | 准许原告杨晓东撤诉 | 被告 | 2020-11-10 |
北京北纬四十度大酒店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 | 行政裁决 | (2019)京73行初10829号 | 驳回原告北京北纬四十度大酒店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北京北纬四十度大酒店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20-06-04 |
北京北纬四十度大酒店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 | 行政裁决 | (2018)京73行初7841号 | 驳回原告北京北纬四十度大酒店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北京北纬四十度大酒店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双方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2019-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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