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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法人: 王伟
  • 注册资本: 64453.96万元
  • 企业类型: 股份合作制
  • 成立时间: 1989-11-08
  • 办公地址: 兴隆县兴隆镇西大街100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销售专家

13

投标负责人

1

无角色

26

招投标

招标数量

15

招标金额

7,035,184

供应商

2

中标数量

4

中标金额

5

客户

2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王伟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农村信用联社、兴隆农村信用联社
  • 注册资本 64453.96万元
  • 实缴资本 13861.00万元
  • 英文名 Xinglong County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Union
  • 参保人数 -
  • 人员规模 200~300
  • 统一社信代码 911308221091400151
  • 纳税人识别号 911308221091400151
  • 组织机构代码 109140015
  • 曾用名 兴隆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130822100000103
  • 登记机关 承德市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2022-08-31
  • 营业期限 1989-11-08~
  • 注册地址 兴隆县兴隆镇西大街100号
  • 国标行业 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货币银行服务->其他货币银行服务
  • 专业行业 金融->保险、其他
  • 公司简介 本单位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中央,主营项目:金融务。120438,91402,2085996。近年来坚持深化改革,服务,在行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为经济建设奉献自己的一份力。行代码:6820,注册类型:130,营状况:1,隶属关系:20,机构类型:10热诚欢迎大家来电咨询!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非职工社员 自然人股东 - 80.67%
隆化县金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 0.93%
职工社员 自然人股东 - 11.47%
兴隆县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 1.47%
兴隆县铭麒酒店 其他投资者 - 1.06%
兴隆县金成矿业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 0.01%
兴隆县金岭铁选厂 非自然人股东 - 0.04%
兴隆县生华矿业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 1.57%
兴隆县广禄商贸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 0.68%
兴隆县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 0.01%
兴隆县唐兴铁选厂 非自然人股东 - 0.02%
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法人 - 0.49%
兴隆县何满金铁选厂 非自然人股东 - 0.04%
兴隆县东盛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 1.64%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股东信息变更 兴隆县金成矿业有限公司 出资 356.6万人民币;非职工社员 出资 48338.67万人民币;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 318.31万人民币;兴隆县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 4.73万人民币;职工社员 出资 7333.31万人民币;隆化县金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出资 315.72万人民币;兴隆县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 948.34万人民币;兴隆县广禄商贸有限公司 出资 438.2万人民币;兴隆县生华矿业有限公司 出资 1011.24万人民币;兴隆县铭麒酒店 出资 680.5万人民币;兴隆县东盛物流有限公司 出资 1060万人民币; 兴隆县金成矿业有限公司 出资 3.34万人民币;非职工社员 出资 51995.3万人民币;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 337.41万人民币;兴隆县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 5.01万人民币;职工社员 出资 7391.66万人民币;隆化县金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出资 334.66万人民币;兴隆县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 1005.24万人民币;兴隆县广禄商贸有限公司 出资 464.49万人民币;兴隆县生华矿业有限公司 出资 1071.92万人民币;兴隆县铭麒酒店 出资 721.33万人民币;兴隆县东盛物流有限公司 出资 1123.6万人民币; 2022-08-31
负责人变更 于学民 王伟 2022-08-31
注册资本变更 - - 2022-08-31
股东信息变更 兴隆县金成矿业有限公司 出资 356.6万人民币;非职工社员 出资 24338.67万人民币;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 318.31万人民币;兴隆县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 4.73万人民币;职工社员 出资 7333.31万人民币;隆化县金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出资 315.72万人民币;兴隆县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 948.34万人民币;兴隆县广禄商贸有限公司 出资 438.2万人民币;兴隆县生华矿业有限公司 出资 1011.24万人民币;兴隆县铭麒酒店 出资 680.5万人民币;兴隆县东盛物流有限公司 出资 1060万人民币; 兴隆县金成矿业有限公司 出资 356.6万人民币;非职工社员 出资 48338.67万人民币;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 318.31万人民币;兴隆县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 4.73万人民币;职工社员 出资 7333.31万人民币;隆化县金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出资 315.72万人民币;兴隆县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 948.34万人民币;兴隆县广禄商贸有限公司 出资 438.2万人民币;兴隆县生华矿业有限公司 出资 1011.24万人民币;兴隆县铭麒酒店 出资 680.5万人民币;兴隆县东盛物流有限公司 出资 1060万人民币; 2021-08-27
注册资本变更 - - 2021-08-27
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备案 兴隆县金成矿业有限公司 出资 356.6万人民币;非职工社员 出资 24338.67万人民币;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 318.31万人民币;兴隆县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 4.73万人民币;职工社员 出资 7333.31万人民币;隆化县金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出资 315.72万人民币;兴隆县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 948.34万人民币;兴隆县广禄商贸有限公司 出资 438.2万人民币;兴隆县生华矿业有限公司 出资 1011.24万人民币;兴隆县铭麒酒店 出资 680.5万人民币;兴隆县东盛物流有限公司 出资 1060万人民币; 兴隆县金成矿业有限公司 出资 356.6万人民币;非职工社员 出资 48338.67万人民币;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 318.31万人民币;兴隆县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 4.73万人民币;职工社员 出资 7333.31万人民币;隆化县金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出资 315.72万人民币;兴隆县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 948.34万人民币;兴隆县广禄商贸有限公司 出资 438.2万人民币;兴隆县生华矿业有限公司 出资 1011.24万人民币;兴隆县铭麒酒店 出资 680.5万人民币;兴隆县东盛物流有限公司 出资 1060万人民币; 2021-08-27
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备案 兴隆县金成矿业有限公司 出资 336.42万人民币;非职工社员 出资 16500.85万人民币;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 300.29万人民币;兴隆县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 4.46万人民币;职工社员 出资 3203.38万人民币;隆化县金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出资 297.85万人民币;兴隆县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 894.66万人民币;兴隆县广禄商贸有限公司 出资 413.4万人民币;兴隆县生华矿业有限公司 出资 954万人民币;兴隆县铭麒酒店 出资 641.98万人民币; 兴隆县金成矿业有限公司 出资 356.60万人民币;非职工社员 出资 24338.67万人民币;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 318.31万人民币;兴隆县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 4.73万人民币;职工社员 出资 7333.31万人民币;隆化县金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出资 315.72万人民币;兴隆县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 948.34万人民币;兴隆县广禄商贸有限公司 出资 438.20万人民币;兴隆县生华矿业有限公司 出资 1011.24万人民币;兴隆县铭麒酒店 出资 680.50万人民币;兴隆县东盛物流有限公司 出资 1060万人民币; [新增 2021-06-02
股东信息变更 兴隆县金成矿业有限公司 出资 336.42万人民币;非职工社员 出资 16500.85万人民币;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 300.29万人民币;兴隆县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 4.46万人民币;职工社员 出资 3203.38万人民币;隆化县金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出资 297.85万人民币;兴隆县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 894.66万人民币;兴隆县广禄商贸有限公司 出资 413.4万人民币;兴隆县生华矿业有限公司 出资 954万人民币;兴隆县铭麒酒店 出资 641.98万人民币; 兴隆县金成矿业有限公司 出资 356.60万人民币;非职工社员 出资 24338.67万人民币;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 318.31万人民币;兴隆县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 4.73万人民币;职工社员 出资 7333.31万人民币;隆化县金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出资 315.72万人民币;兴隆县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 948.34万人民币;兴隆县广禄商贸有限公司 出资 438.20万人民币;兴隆县生华矿业有限公司 出资 1011.24万人民币;兴隆县铭麒酒店 出资 680.50万人民币;兴隆县东盛物流有限公司 出资 1060万人民币; 2021-06-02
注册资本变更 - - 2021-06-02
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备案 兴隆县何满金铁选厂 出资 5万人民币;非职工社员 出资 12987.2万人民币;兴隆县金岭铁选厂 出资 5万人民币;兴隆县唐兴铁选厂 出资 2.7万人民币;职工社员 出资 871.1万人民币; 兴隆县金成矿业有限公司 出资 336.42万人民币;非职工社员 出资 16500.850000万人民币;兴隆县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 4.46万人民币;职工社员 出资 3203.380000万人民币;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 300.29万人民币;隆化县金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出资 297.85万人民币;兴隆县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 894.66万人民币;兴隆县广禄商贸有限公司 出资 413.4万人民币;兴隆县生华矿业有限公司 出资 954万人民币;兴隆县铭麒酒店 出资 641.98万人民币; 2020-09-22
经营范围变更 按金融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金融业务;办理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0月24日止,许可证到期,许可项目不得经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按金融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金融业务;办理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09-22
注册资本变更 - - 2020-09-22
股东信息变更 兴隆县何满金铁选厂 出资 5万人民币;非职工社员 出资 12987.2万人民币;兴隆县金岭铁选厂 出资 5万人民币;兴隆县唐兴铁选厂 出资 2.7万人民币;职工社员 出资 871.1万人民币; 兴隆县金成矿业有限公司 出资 336.42万人民币;非职工社员 出资 16500.850000万人民币;兴隆县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 4.46万人民币;职工社员 出资 3203.380000万人民币;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 300.29万人民币;隆化县金吉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出资 297.85万人民币;兴隆县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 894.66万人民币;兴隆县广禄商贸有限公司 出资 413.4万人民币;兴隆县生华矿业有限公司 出资 954万人民币;兴隆县铭麒酒店 出资 641.98万人民币; 2020-09-22
经营范围变更 按金融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金融业务;办理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0月23日止,许可证到期,许可项目不得经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按金融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金融业务;办理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0月24日止,许可证到期,许可项目不得经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04-29
法定代表人变更 孟宪峰 于学民 2016-08-09
财务人员变更 - 白鸽 2016-08-09
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备案 兴隆县何满金铁选厂 出资 5万;非职工社员 出资 12987.2万;兴隆县金岭铁选厂 出资 5万;兴隆县唐兴铁选厂 出资 2.7万;职工社员 出资 871.1万; 兴隆县何满金铁选厂 出资 5万人民币;非职工社员 出资 12987.2万人民币;兴隆县金岭铁选厂 出资 5万人民币;兴隆县唐兴铁选厂 出资 2.7万人民币;职工社员 出资 871.1万人民币; 2015-02-04
经营范围变更 许可经营项目:按金融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金融业务;办理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0月23日止,许可证到期,许可项目不得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房屋租赁*** *** 按金融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金融业务;办理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0月23日止,许可证到期,许可项目不得经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02-04
股东信息变更 兴隆县何满金铁选厂 出资 5万;非职工社员 出资 12987.2万;兴隆县金岭铁选厂 出资 5万;兴隆县唐兴铁选厂 出资 2.7万;职工社员 出资 871.1万; 兴隆县何满金铁选厂 出资 5万人民币;非职工社员 出资 12987.2万人民币;兴隆县金岭铁选厂 出资 5万人民币;兴隆县唐兴铁选厂 出资 2.7万人民币;职工社员 出资 871.1万人民币; 2015-02-04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0314-5054184 - - - 0314-****184 - 72
王伟 其他人员 - - - - 79
03145690058 - - - 0314-****058 - 72

联系人共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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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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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电子产品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招标公告 电子产品 河北-承德 - 2024-10-08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电子产品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电子产品 点钞机 扎把机 清分机 捆钞带 扎把纸 装订机 点钞扎把一体机 河北-承德 - 2024-09-27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网点监控智能提升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公告 热成像半球摄像机 轻智能硬盘录像机 网线 交换机 行为分析网络摄像机 监控智能提升项目 河北-承德 49.24 2024-09-12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网点监控智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八口千兆交换机 轻智能硬盘录像机 网线 万热成像半球摄像机 监控智能提升项目 河北-承德 -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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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4兴隆县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银行采购项目四次公开招标第一标段: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银行服务项目 中标公告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银行服务项目 河北-承德 - 2023-04-24
2022-2024兴隆县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银行采购项目四次公开招标第一标段: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银行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银行服务项目 河北-承德 - 2023-04-07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青松岭信用社营业用房翻建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营业用房翻建项目 河北-承德 -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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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青松岭信用社营业用房翻建项目 中标公告 营业用房翻建项目 河北-承德 - 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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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财政局2020年7月-2022年6月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银行服务项目(第二标段: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银行服务项目)五次公开招标 中标公告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银行服务项目 河北-承德 - 2021-08-31
兴隆县财政局2020年7月-2022年6月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银行服务项目(第二标段: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银行服务项目)五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银行服务 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银行服务项目 河北-承德 -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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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游

供应商

排序 供应商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河北宁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3 2 493.30 2021-12-16
2 河北庚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 1 - 2021-12-13

客户

排序 客户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2 - 2023-04-24
2 兴隆县财政局 2 2 - 2021-08-31

新闻舆情

商机监控

类型 标题 发布时间
高管变动 承德银保监分局关于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王成理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2022-08-22
高管变动 承德银保监分局关于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陶焕云副主任任职资格的批复 2022-08-22
高管变动 承德银保监分局关于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张磊副主任任职资格的批复 2022-08-22
高管变动 承德银保监分局关于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刘铁成副主任任职资格的批复 2022-08-22
高管变动 承德银保监分局关于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王伟理事、理事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2022-08-15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张志华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合同纠纷 (2022)冀0822民初233号 驳回原告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1600.00元,退还原告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2-03-25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王占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1)冀0822民初2975号 驳回原告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630.00元,退还原告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2-03-08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王书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1)冀0822民初3081号 驳回原告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610.00元,退还原告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2-03-08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贾占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1)冀0822民初2193号 准许原告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撤诉。 案件受理费650.00元,减半收取计325.00元,由原告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承担 原告 2022-02-17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苗成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0)冀0822民初2591号 被告苗成敏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29987.76元及利息(截止至2021年6月9日的利息38145.66元,自2021年6月9日起的利息以借款本金29987.76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0.175‰上浮50%计算至借款还清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03.00元,由被告苗成敏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2-02-16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吴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1)冀0822民初1953号 一、被告吴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20000.00元、支付借款期间利息2053.12元及逾期利息(2018年5月2日至偿还完毕止,以20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2.65625‰计算)。 二、驳回原告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0.00元,公告费800.00元,由被告吴帅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2-01-30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陈秀海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1)冀0822民初4144号 本案按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撤回起诉处理 原告 2022-01-20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单亚枝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1)冀0822民初3133号 驳回原告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120.00元,退还原告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2-01-20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陈贺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1)冀0822民初2777号 一、被告陈贺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599100.00元,借款期间利息57600.00元及逾期利息(2015年11月12日至2016年7月29日的逾期利息以600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2‰计算;2016年7月30日至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5991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2‰计算)。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370.00元,减半收取5185.00元,由被告陈贺清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2-01-20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侯才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1)冀0822民初3083号 驳回原告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040.00元,退还原告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2-01-20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龚殿存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1)冀0822民初2904号 本案按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撤回起诉处理 原告 2022-01-07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赵友海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1)冀0822民初4141号 本案按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撤回起诉处理 原告 2021-12-31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程春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1)冀0822民初3795号 准许原告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撤诉。 案件受理费2280.00元,减半收取1140.00元,由原告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担 原告 2021-12-31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左占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1)冀0822民初1860号 准许原告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撤诉。 案件受理费50.00元,减半收取计25.00元,由原告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担 原告 2021-12-20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史晓军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1)冀0822民初1752号 准许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撤诉。 案件受理费1480.00元,减半收取计740.00元,由原告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担 原告 2021-12-20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付德申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1)冀0822民初2522号 准许原告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140.00元,减半收取2070.00元,由原告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担 原告 2021-12-02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王亚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1)冀0822民初1720号 被告王亚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9900.00元、支付借款期间利息2289.67元及逾期利息(2010年12月28日至2015年12月18日,以22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1.2749‰计算;2010年12月29日至2018年11月7日,以219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1.2749‰计算;2018年11月8日至2019年9月22日,以209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1.2749‰计算;2019年12月23日至偿还完毕止,以199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1.2749‰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0.00元,减半收取175.00元,由被告王亚莲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1-11-16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闫金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1)冀0822民初917号 被告闫金山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350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本金35000.00元为基数,2017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2日按照月利率8.620833‰计算,2020年12月23日至本息支付完毕之日按照12.931250‰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90.00元,公告费800.00元,由被告闫金山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21-11-03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张志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1)冀0822民初2677号 冻结被申请人张志秀银行存款人民币48597.59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 2021-10-12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杨占坡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1)冀0822民初1898号 准许原告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20.00元,减半收取760.00元,由原告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担 原告 2021-09-30

开庭公告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2021-11-12 (2021)冀08民终3597号 不当得利纠纷 被上诉人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5-27 (2021)冀08民再1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再审被上诉人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3-24 (2021)冀08民终38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被告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编号 发证日期 截止日期
金融许可证 00047956 2007-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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