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客宝
  • 发现潜客
  • 转化客户
  • 商机监控
  • 数据看板
免费注册
领积分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人: 杨满平
  • 注册资本: 184130.27万元
  •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成立时间: 2006-07-28
  • 办公地址: 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东路579号

公司概览

联系人

公司高管

4

销售专家

5

人力资源专家

4

技术专家

1

无角色

136

招聘

工作地区top10

经验要求

岗位数(个)

学历要求

岗位数(个)

招投标

招标数量

161

招标金额

642,875,822

供应商

50

中标数量

4

中标金额

20,000,000

客户

2

专利信息

专利总数

2

专利数排名

75%以后

专利总数

2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杨满平
  • 经营状态 存续
  • 成立年限 15年以上
  • 简称 宜兴农村商业银行、宜兴农商银行
  • 注册资本 184130.27万元
  • 实缴资本 184130.27万元
  • 英文名 -
  • 参保人数 1174
  • 人员规模 1000~2000
  • 统一社信代码 913202007910522609
  •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2007910522609
  • 组织机构代码 791052260
  • 曾用名 江苏宜兴农村合作银行
  • 纳税资质 -
  • 注册号 320282000026030
  • 登记机关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 核准日期 2024-08-19
  • 营业期限 2006-07-28~
  • 注册地址 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东路579号
  • 国标行业 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货币银行服务->商业银行服务
  • 专业行业 金融->金融机构->银行、金融->保险
  • 公司简介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由宜兴农村合作银行于2010年11月改制组建而成,现下辖1家营业部,84家本地支行(分理处),2家异地支行(高淳、溧水),拥有员工1000多人。截至2015年末,全行总资产达454.88亿元,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达381.67亿元和284.79亿元。
  • 经营范围 -

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胡燕萍等1500个自然人股东 - - 16.55%
胡燕萍等1497个自然人股东 - - 16.55%
王振宇等1506个自然人股东 - - 20.02%
宜兴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等93个法人股东 - - 83.45%
宜兴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等92个法人股东 - - 83.45%
宜兴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等78个法人股东 - - 79.98%

变更记录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金、资金数额等变更) 180520.000000 184130.270600 2024-08-19
注册资本变更 142589.91 180520.00 2022-06-21
负责人变更 吴凌 杨满平 2020-08-19
负责人变更 吴凌 杨满平 2020-08-19
注册资本变更 135800.00 142589.91 2019-05-27
注册资本变更 135800.00 142589.91 2019-05-27
负责人变更 王炜 吴凌 2018-06-13
负责人变更 王炜 吴凌 2018-06-13
注册资本变更 86200.32 135800.00 2017-07-04
投资总额变更 86200.323900 135800.000000 2017-07-04
注册资本变更 86200.32 135800.00 2017-07-04
地址变更 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学前路28号 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东路579号 2016-09-29
地址变更(住所地址、经营场所、驻在地址等变更) 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学前路28号 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东路579号 2016-09-29
负责人变更 张建中 王炜 2014-05-06
注册资本变更 78364.00 86200.32 2014-05-06
负责人变更 张建中 王炜 2014-05-06
注册资本变更 78364.00 86200.32 2014-05-06
负责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 张建中 王炜 2014-05-06
投资总额变更 78364.000000 86200.323900 2014-05-06

所有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手机 邮箱 固话 负责业务 评分
卢达 董事 - - - - 79
0510-81728358 - - - 0510-8****358 - 72
0510-87561007 - - - 0510-8****007 - 72

联系人共 149

解锁 查看更多信息

主要成员

联系人姓名 职位 成员经历
陈开成 董事 -
董家友 董事 -
杨满平 董事长 杨满平,男,1969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1988年至1998年,历任宜兴市洋溪信用社、十里牌信用社、宜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财务会计科办事员;1998年至2005年,历任宜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科副科长、副科长(正科级)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2005年至2014年,历任宜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宜兴农村合作银行副行长、宜兴农村商业银行
钱嵩 董事 -

招投标

项目名称 公告类型 标的物 发布地区 金额(万元) 发布时间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4.8.30 中标公告 安全驻场服务 网络交换机 江苏-无锡 - 2024-09-02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4.8.2 中标公告 机房维保 江苏-无锡 - 2024-08-05
中标(成交)结果公示2024.6.17 中标公告 人力外包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功能改造 江苏-无锡 - 2024-06-17
宜兴农村商业银行员工夏季工作服采购项目意向公告 招标公告 夏季工作服 江苏-无锡 - 2024-04-24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4.4.23 中标公告 五一劳动节尉问品 江苏-无锡 - 2024-04-23
中标公示2024.3.16 中标公告 经济管理系统 本地押运服务项目 报警维护项目 江苏-无锡 - 2024-03-16
宜兴农商行2024年春节员工福利采购项目意向公告 招标公告 春节员工福利 江苏-无锡 - 2023-12-18
宜兴农商行大米采购项目意向公告 招标公告 大米 江苏-无锡 - 2023-12-01
宜兴农商行食用油采购项目意向公告 招标公告 葵花籽油 玉米油 玉米胚芽油 食用油 江苏-无锡 - 2023-11-30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关于宜兴市中医医院经济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意向公告 招标公告 经济管理系统 江苏-无锡 - 2023-11-22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关于宜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村级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意向公告 招标公告 平台建设项目 江苏-无锡 - 2023-11-16
党群活动中展陈布置招标意向公告 招标公告 党群活动中展陈布置 展陈布置项目 江苏-无锡 - 2023-11-15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电子印章的公告 招标公告 - 江苏-无锡 - 2023-11-14
宜兴农商行总行空调设备维保采购意向公告 招标公告 空调系统 空调设备维保 空调维保 江苏-无锡 - 2023-10-07
宜兴市弘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261户债权资产包 中标公告 债权资产 江苏-无锡 1252.00 2023-09-26
宜兴市弘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261户债权资产包 招标公告 门面房 住宅房 办公室公开招租 债权资产 超市营业房 处置环保监测专用设备 江苏-徐州 20229.31 2023-09-19
宜兴农商行商业智能BI采购项目意向公告 招标公告 BI软件 商业智能BI 江苏-无锡 - 2023-09-18
宜兴农商行党群活动中心装饰项目意向公告 招标公告 党群活动中心装饰项目 江苏-无锡 - 2023-08-30
宜兴农商行夏令用品采购项目意向公告 招标公告 洗衣液 消毒液 洗发水 沐浴露 夏令用品 油污净 蓝月亮衣领净 六神花露水 洗手液 餐具净 蓝月亮绿色柔顺剂 江苏-无锡 - 2023-07-13
宜兴农商银行“圆鼎家园”星级网点创建及神秘人暗访服务项目意向公告 招标公告 星级网点创建及神秘人暗访服务项目 江苏-无锡 - 2023-07-05

上下游

供应商

排序 供应商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北京神州绿盟科技有限公司 1 1 - 2023-07-13
2 北京维思陆科技有限公司 1 1 539.30 2023-06-12
3 宜兴市明星阳光金属制品科技有限公司 1 1 - 2023-05-24
4 南京信同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 4 125.90 2023-05-24
5 南京冠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 1 - 2023-05-24
6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1 - 2023-05-24
7 宜兴市天盛印务有限公司 1 1 - 2023-04-11
8 江苏新兴广告有限公司 1 1 - 2023-04-11
9 南京南大智慧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9 8 873.00 2023-04-11
10 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 1 5556.00 2022-12-28
11 宜兴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 1 - 2022-11-03
12 宜兴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 1 - 2022-10-14
13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1 1 6361.95 2022-09-29
14 北京蒸汽记忆科技有限公司 1 1 - 2022-09-28
15 南京新索奇科技有限公司 4 4 - 2022-06-28
16 北京民融昌泰科技有限公司 1 1 - 2022-06-28
17 宜兴市梓墨印刷有限公司 1 1 - 2022-06-28
18 卓数(宜兴)云计算有限公司 1 1 255.80 2022-06-15
19 江苏宜安建设有限公司 11 11 4396.42 2022-04-28
20 宜兴市明捷电脑有限公司 1 1 - 2022-03-10

客户

排序 客户名称 参与次数 合作次数 交易总金额(万元) 最近一次合作时间
1 宜兴市财政局 4 3 2000.00 2021-12-14
2 宜兴市物业管理中心 1 1 - 2021-09-17

新闻舆情

  •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近期发生注册资本变更

    -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08-19 00:00:00
  • 虚增贷款规模等,江苏宜兴农商行被罚160万元

    11月7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局发布的锡金罚决字〔2023〕25号、26号、27号、28号、29号、30号、31号罚单显示,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虚增贷款规模;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资金业务管理不审慎;延缓风险暴露、风险分类不准确”的违法违规事实,无锡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羡分理处 2023-11-08 10:30:16
  • 江阴银行换帅:任素惠到龄辞任 “75后”宋萍拟接任行长

    每经记者 李玉雯 每经编辑 廖丹 日前,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2807,SZ;以下简称“江阴银行”)公告称,董事会近日收到行长任素惠的书面辞职申请,任素惠因到龄原因,提请辞去该行行长、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任素惠的辞呈自送达该行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任素惠持有江阴银行股票50万股。 值得注

    江阴银行百分点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09 12:11:09

商机监控

类型 标题 发布时间
注册资本变更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近期发生注册资本变更 2024-08-19

融资历程

融资金额(万元) 融资轮数 投资方 披露时间
25900.00 后期阶段 中超控股 2015-08-29
25900.00 股权转让 中超控股 2015-08-29

法律诉讼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裁判结果 在本案中身份 发布时间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孙宇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 (2022)苏0282财保2657号 冻结被申请人孙宇银行存款90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有关财产及财产权益(含孙宇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 案件申请费110元,由农商行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申请人 2022-10-27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伟伟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2)苏0282民初8758号 准许原告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李伟伟、梁昌静、王中侠、李亚林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保全费1170元,由原告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 2022-10-27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玉龙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22)苏0282执3185号 终结(2022)苏0282民初4753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申请执行人需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措施。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本院报告,直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书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副本 申请执行人 2022-10-27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明亮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22)苏0282执3697号之三 终结本院(2022)苏0282民初3129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申请执行人需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措施。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本院报告,直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向本院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时效期间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依法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书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副本 申请执行人 2022-10-27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竺国军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22)苏0282执3145号 终结本院(2021)苏0282民初7990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申请执行人需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措施。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本院报告,直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依法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书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副本 申请人 2022-10-27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益民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2)苏0282民初4442号 一、王益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03202.83元及期内欠息(计算方式详见下面表格) 逾期罚息(计算方式详见下面表格) 期内欠息之复利(以上述期内利息为基数,自2021年12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8.5%上浮30%计算) 二、刘玉林对王益民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王益民、刘玉林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2425元,其中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305元、诉前财产保全费1120元,由王益民、刘玉林负担(农商银行同意其行预交的诉讼费用由王益民、刘玉林向其行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王益民、刘玉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农商银行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原告 2022-10-27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志荣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 (2022)苏0282财保2449号 冻结被申请人王志荣的银行存款21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的财产或其他财产权益。 案件申请费230元,由农商行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申请人 2022-10-27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帅圆飞信用卡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信用卡纠纷 (2022)苏0282民初4143号 帅圆飞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归还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992.07元、利息560.43元、违约金575.73元,合计6128.23元。 如果帅圆飞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诉前财产保全费90元,合计115元,由帅圆飞负担(农商银行同意其行预交的诉讼费用由帅圆飞向其行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帅圆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农商银行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原告 2022-10-27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阿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2)苏0282民初7037号之一 准许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64元,由农商行负担 原告 2022-08-25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骆婷信用卡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信用卡纠纷 (2022)苏0282民初746号 骆婷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归还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874.98元、利息100.5元、违约金1217.29元,合计3192.77元。 如果骆婷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诉前财产保全费80元,合计105元,由骆婷负担(农商银行同意其行预交的诉讼费用由骆婷向其行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骆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农商银行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原告 2022-08-25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杜宏喜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借款合同纠纷 (2022)苏0282执3878号 终结本院(2022)苏0282民初7076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的期限自被执行人未履行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 2022-08-25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2)苏0282民初4425号 一、王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492229.29元及截至2022年5月24日的欠息25590.32元,逾期罚息(以492229.29元为基数,自2022年5月2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7.5%上浮30%计算); 二、对于上述第一项债务及本案应承担的诉讼费用,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王强名下坐落于宜兴市××镇××花园××期××号××室房屋【权证号:苏(2018)宜兴不动产权第0××0号】房屋以折价或拍卖、变卖等方式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如果王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7920元,其中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650元、诉前财产保全3270元,由王强负担(农商银行同意其行预交的诉讼费用由王强向其行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王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农商银行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原告 2022-08-25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海君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2)苏0282民初4424号 一、徐海君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42083.57元及期内欠息(以49176.7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22日起至2020年10月29日止按年利率10%计算;以47083.57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30日起至2020年12月10日止按年利率10%计算)、逾期罚息(以47083.57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11日起至2021年7月8日止按年利率10%上浮30%计算;以42083.57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0%上浮30%计算)、期内欠息之复利(以前述期内利息为基数,自2020年12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0%上浮30%计算); 二、徐海君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赔偿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本案诉讼所产生的律师费损失3945元。 三、仇春峰对徐海君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徐海君、仇春峰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1153元,其中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33元、诉前财产保全费620元,由徐海君、仇春峰负担(农商银行同意其行预交的诉讼费用由徐海君、仇春峰向其行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徐海君、仇春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农商银行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原告 2022-08-25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国平信用卡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信用卡纠纷 (2021)苏0282民初11953号 一、黄国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归还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记卡本金9938.46元、利息1005.91元、违约金1108.37元。 二、驳回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黄国平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1元,由黄国平负担。该款已由农商行预交,本院不再退还,黄国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直接向农商行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原告 2022-08-25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南方铜材科技有限公司与破产有关的纠纷破产申请审查强制清算与破产裁定书 - (2022)苏0282破申53号 受理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宜兴市南方铜材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申请人 2022-08-25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刘家友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2)苏0282民初7071号 准许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58元,由农商行负担 原告 2022-08-25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海良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2)苏0282民初4439号 一、陈海良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47314.41元及期内欠息(以25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8月22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止按年利率9%计算;以247314.41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21日起至2022年3月4日止按年利率9%计算;扣除已支付的利息701.43元)、逾期罚息(以247314.41元为基数,自2022年3月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9%上浮30%计算)、期内欠息之复利(以前述期内利息为基数,自2022年3月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9%上浮30%计算); 二、杨龙妹、陈美玲对陈海良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陈海良、杨龙妹、陈美玲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4428元,其中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658元、诉前财产保全费1770元,由陈海良、杨龙妹、陈美玲负担(农商银行同意其行预交的诉讼费用由陈海良、杨龙妹、陈美玲向其行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陈海良、杨龙妹、陈美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农商银行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原告 2022-08-25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杜宏喜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 (2022)苏0282财保1955号 冻结被申请人杜宏喜银行存款3.4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有关财产及财产权益(含杜宏喜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 案件申请费360元,由农商行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申请人 2022-08-02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卞培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2)苏0282民初4751号 本案按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原告 2022-08-02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雷新洪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 (2022)苏0282财保1961号 冻结被申请人雷新洪银行存款5.8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有关财产及财产权益(含雷新洪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 案件申请费600元,由农商行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申请人 2022-08-02

资质证书

资质名称 编号 发证日期 截止日期
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 04819B10010R0S 2019-09-18 2022-09-17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04818IT20089R0S 2018-09-27 2021-09-26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04818I30202R0S 2018-09-27 2021-09-26
金融许可证 00576458 2016-09-28 -

网站备案

网站首页 域名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审核日期
jsyxrcb.com njedi.cn 苏ICP备14012914号-1 2022-03-24
www.jsyxrcb.com jsyxrcb.com 苏ICP备14012914号-1 2021-06-09

推荐企业